• 005252266/2017-00650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14
  • 2017-08-14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配备校医建议提案的答复(编号:201700577号)

郑方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配备校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郑州市中小学校校医配备问题

(一)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医配备情况

郑州市各中小学校校医配备比例最高的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共有中小学校56所,学生12.6933万人,专职校医80人,兼职校医1人,专职保健教师3人,兼职保健教师2人。其中,54所学校有专职校医,1所学校只有专职保健教师,1所学校只有兼职保健教师。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的600:1的比例,应配备校医240人,实有86人,缺口118人。

(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医配备情况

郑州市五县十区有公办中小学校1010所,其中寄宿制学校309所,寄宿生21.4249万人,非寄宿制学校701所,非寄宿生59.0568万人。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寄宿制学校中应配校医529人,实有校医58人,缺口有471人;非寄宿制学校中应配校医/保健教师1372人,现有564人,缺口808人。

二、校医待遇问题

由于大多数学校达不到申请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条件,有医师证的校医没有地方注册,职称评定、晋升更无从谈起,待遇只能参照初级人员待遇。即使是学校在编人员,校医的医学职称评定、晋升最高只能到中级,而且还要受职称指数的限制。校医待遇低,职称评定困难,缺少职业吸引力,造成引进人才困难。同时,由于校医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直接影响校医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质量以及队伍的稳定。很多学校由其他老师兼任,或外聘退休的医学专业人员担任此项工作。

三、市、县教育部门的做法

(一)开展校医培训

全市校医医学水平参差不齐,为巩固其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不断深化学习,提高学校卫生业务能力,郑州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围绕学校卫生工作,每年确定不同主题免费组织所辖学校的卫生人员集中培训。培训以发放学校卫生专题教材,聘请学校卫生专家授课,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形式开展。在传染病高发期,也积极与同级卫生计生委部门联合对所管学校的卫生人员集中开展加强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培训。

(二)教育与卫生合作

为做好学校卫生工作,更好服务师生,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多有合作。合作形式有学生到对口医院就诊、社区医生定期到学校诊治等。学生生病、预防接种可以到就近划片的对口医院或社区服务站进行治疗,学生患传染病必须到定点医院或疾控中心开具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三)配合教育部开展校医队伍建设调研

2015年教育部体卫艺司委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在全国27个监测站开展全国中小学校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郑州作为监测站之一,积极开展校医队伍建设调研。整个调研工作历时2个多月,郑州市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下发内部明电布置安排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学校统一填表、统一核对,郑州市教育局组织郑州大学研究生负责后期的问卷录入、数据核对和分析,经过3轮调研数据的反馈核实,保证数据详实准确。如实反映我市校医配备现状,以期为国家出台解决校医配备、校医待遇等问题的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解决校医配备问题的思路

全市中小学校要按要求招聘符合国家及省级标准数量的校医。因缺少校医数量较大,我局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分三步解决学校合格校医数量不足的问题。1.招聘学校有编制的,办理所招校医的入编手续。2.学校暂无空编的,建议申请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岗位或由学校办理人事代理予以解决。3.建议各县(市、区)参照郑州市局直学校的校医配备方式补足校医数量,以解决县区学校校医严重不足的情况,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生健康与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加强校医队伍建设,是当前提高和改善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途径。然而解决全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校医配备问题,不是一家局委能解决的,需要教育局、卫计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多家局委的共同研究规划。针对目前学校校医缺乏问题的急迫性,从学校卫生安全着想,我们也建议各县(市、区)政府在组织教师招聘时,预留配备名额,按照校医岗位设置要求,力争每所学校都能有一名校医。对于规模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以通过返聘、办理人事代理等多种渠道增加校医数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推动校医配备工作,为不断完善校医配备、提高校医待遇而努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做好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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