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73/2017-00080
  • 郑州市园林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7-08-02
  • 2017-08-02
关于利用我市已建成的高架桥、立交桥,实施全方位立体绿化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700706号提案的答复

齐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我市已建成的高架桥、立交桥,实施全方位立体绿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都市区的快速发展,人口的聚集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市区尤其是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日益严重,极大地影响市民群众的出行。为解决交通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快了以高架桥、立交桥为主的畅通工程建设,实施了中心城区“井字+环线”快速路网体系,先后在市区建成和开工建设了京广路、三环路、中州大道北段、陇海路、农业路等快速化高架工程,在市区外围实施了南四环、南三环东延、京广快速南北延、西三环北延、107辅道等高架项目,有效地改善了交通状况。但也存在着高架桥从楼群穿行、满目钢筋水泥“森林”、缺乏景观特色等问题。

您的建议很好,实施市区高架桥绿化,营造良好的城区景观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正如您分析的我市高架桥未实施立体绿化的原因:一是缺乏科学完善的高架桥规划设计。建设部门实施规划施工一体化(BT、PPP模式),考虑道路桥体建设多、关注景观效果少,规划设计方案缺乏立体绿化设计。二是缺乏配套设施和绿化资金。市城建计划统一下达到建设部门,且高架桥均采取BT、PPP模式建设,后期园林部门介入时资金有限,加之缺乏立体绿化配套设施,无法增加立体绿化内容。我市近年实施的京广路、三环路、中州大道北延、陇海路高架、农业路高架绿化,主要是对高架桥下规划绿地、立交区域进行平面绿化和行道树栽植。没有规划桥柱、桥体立体绿化内容。这是由市政建设的基本程序(建设基本程序是以规划为依据,进行工程资金预算,列入城建计划,按规划施工图施工和验收交付)和交通组织(高架桥外侧护栏设置隔音板)所决定的。无规划、无设施、无计划、无资金是高架桥立体绿化缺位的根本原因。

针对高架桥缺少立体绿化的情况,经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和市园林部门的多次建议,目前市政府已作出新建项目绿化要包括立体绿化,原有项目逐步改造提升增加立体绿化的部署:

一是对新建107辅道、南三环东延、京广快速南延、西三环北延等高架桥在绿化建设中要实施立体绿化,道路红线内绿化建设包括行道树、绿地(绿化带)和桥柱立体绿化,营造良好的道路景观。

二是对现有的京广、三环、中州大道北延、陇海高架、农业高架等以改造提升方式,编制立体绿化规划,申报计划、资金,有计划的逐步实施立体绿化。

三是对今后新建高架项目(如四环路高架),由市规划部门牵头,研究在规划设计之初,编制设计完善的绿化方案,规划种植槽、种植穴、悬挂架、浇灌排水设施等,保证高架桥护墙、桥墩等立体绿化需要;建设部门确保设施建设到位,满足立体绿化条件并负责实施绿化建设;园林部门负责后期养护。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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