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予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关于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法治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能发挥出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市管公园基础设施水平和文化建设发展不断提升,公园作为文化宣传阵地,所起到的作用也在逐渐增加。各大公园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了一些法治文化方面的宣传工作,如不定期设置法治工作方面宣传栏、展板,举办一些法治相关的宣传活动等,对我市加强法治文化宣传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局管辖范围内的市管公园,如人民公园、碧沙岗公园、紫荆山公园、五一公园等,经过多年的建设改造,目前园林、文化、景观等设施已经较为完善,加之近年来,我市核心价值观、体育健身等宣传活动均依托公园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相关活动和改造工程,公园内能够大面积改造的空间已非常有限。所以,对已建成的公园进行大面积改造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我们建议:一是充分利用公园现有资源,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板等为载体,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融入其中,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构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二是与相关单位联合,在公园内不定期组织法治理念、法律法规、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通过开展宣传活动的方式提升市民法律法治理念,营造社会法治氛围;三是配合法治建设工作,在现有公园中进行探索尝试,选择合适的公园广场,依托公园自然景观设置一些具有法治文化元素的雕塑、石刻等,赋予公园法治内涵,让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四是从长远考虑,建议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建设融入到我市园林建设统一规划中,在新建公园规划设计阶段,就提出法治文化公园的建设意见,推动法治公园建设,争取尽早建成有规范、有规模、有品位、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7年8月11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园林局 邮 编: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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