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426/2017-00216
  •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综合,建议提案,城市公交
  • 2017-06-27
  • 2017-06-27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1700664号提案的答复

张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低价恶意竞标,确保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招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公交总公司纪委《关于加强企业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16年6月市公交公司委托第三方招投标机构对公司轮胎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包含投标报价、投标人实力、技术、质保、售后服务等评分项目),招标过程公交公司多部门全程参与,公司纪委、市国资委纪委现场监督,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质量异议。

您提案中提出“杜绝低价恶意中标以及轮胎招标必须综合考虑、全面衡量各项质量指标和服务事项”等建议充分为公交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安全着想,这些建议我们均在考虑范围之内,市公交公司也会将把这些建议继续应用到今后的招标采购工作中,为公交釆购高质量、低价格、优服务的产品。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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