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17-00185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17-08-11
  • 2017-08-25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王玉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区现有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70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

扫作业面积6600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到85%。重要地区、重点路段、商业区增加保洁人员和清扫机械,延长清扫保洁时间。主次干道延长至晚上11点,背街小巷延长至晚上10点。主干道每天冲洗,机扫、洒水各不少于4次;次干道每周冲洗2次,机扫、洒水各不少于3次;其他道路每周冲洗1次,机扫、洒水各不少于2次。具体作业根据实际确定,以提高效果为主。对不同标准的道路采取分类指导,制订新的作业标准,快车道采取“一吸、三冲、一洗扫”的作业方式,慢车道实行“一吸、二冲、一洗扫”的方式进行作业,人行道采取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冲洗作业模式。对道路清扫保洁不断加大督导考评力度,变过去的定性考核为定量考核,对市内五区、四个管委会75个办事处所管辖区域列入考评,实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考核标准,每10天为一个周期进行称重考核。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全市洗扫、吸尘、洒水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促使各区在清扫保洁的标准上上升了一个新台阶。

为解决支路背街反复扫、扫不干净,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二转车密闭不严、滴漏遗洒、车体破旧等影响市容的问题。一是购置小型电动冲洗车辆。各区根据作业实际配备小型电动清扫、冲洗、吸尘设备,支路背街实现每天冲洗一次,污染路段随时冲洗。按照小型电动冲洗车日平均作业能力5000平方米核算,全市区应配备2000台。其中区级购置1000台(中原区100台、二七区80台、金水区300台、管城区110台、惠济区50台、郑东新区200台、经开区30台、高新区30台、市直单位100台),市级购置1000台用于奖补。二是更新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各区(管委会)环卫主管部门成立专业化队伍(公司),规范转运队伍管理,建立规范统一的运行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一体化。对现有不符合密闭运输要求的转运车辆限期实行更新,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垃圾收集进社区服务。全市应更新2000台。其中区级购置1000台(中原区200台、二七区150台、金水区300台、管城区150台、惠济区50台、郑东新区110、经开区20台、高新区20台),市级购置1000台用于奖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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