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17-0021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17-08-11
  • 2017-08-25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94号提案的答复

李瑞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七里河南路公共卫生间加强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厕现状

我市市区现有公共厕所940座(其中水冲公厕771座,移动环保公厕169座),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公厕392座。市管公厕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区管公厕经费由各区(管委会)财政承担。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厕管理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将公厕建设纳入整体规划。我们会同各区编制了《郑州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规划》(2004年--2020年),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公厕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通知》(郑城管〔2016〕115号),把环卫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安排城市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对未按规定建设公厕的,除责令补建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力度。三年来,我市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采取新建、配建、改造等措施,共新建公厕286座,其中水冲公厕216座,移动环保公厕70座;改造公厕312座,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目前,我市一类公厕达到20%,二类公厕达到40%。

(三)实行以奖代补。为调动各区建设公厕的积极性,我们开展了示范路厕站活动,对于验收合格的公厕给予每座5万元的奖励。市财政将对各区和管委会新建公厕按照固定公厕每座15万元,移动公厕每座10万元进行奖补。鼓励沿街单位厕所向社会开放。对沿街单位开放的厕所,由各区与其签订协议,每座每年给予1万元的水电费补贴,并在单位门口设置公厕导示牌。

(四)完善配套设施,推行人性化服务增加了残疾人蹲位、残疾人通道,在部分公厕内配备了便民工具箱,对公厕进行了绿化美化除臭措施,“推出绿化公厕、飘香公厕”。2016年共建飘香公厕48座。

(五)增加公厕导示牌。为让市民更快的找到公厕,近两年来,我们增加了2600多块公厕导示牌。

(六)将公厕管理纳入考核。为加强公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会同各区制订了《关于对城市公厕管理实行奖惩激励机制的实施办法》,将市财政拨付的管养经费,与日常检查挂钩,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检查考评结果对各区进行奖补。坚持日查、周报、月评、年表彰制度,将公厕建设管理情况纳入“环卫双竞赛”评比内容。

三、存在问题

(一)公厕分布不均匀,沿街公厕数量较少。主要原因是选址困难,个别单位和市民对家门口建公厕不支持并进行阻挠。

(二)环卫设施总体数量不增反减。随着道路扩宽、城中村改造的进行,建设单位没有落实环卫设施“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致使三环内固定公厕数量有不增反减的趋势。仅近三年拆除的公厕就有109座。

(三)新建小区没有严格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环卫设施。

(四)个别新建公厕配套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开放。

四、下步打算

(一)修改完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会同规划部门,修改完善环卫专项规划,结合城中村改造、公园(游园)建设、道路新建拓宽等工程建设,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道路拓宽、旧区改造,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安排市容环卫部门人员参加;对未按规定建设公厕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力度。一是结合城中村改造配套建设,利用公园、游园、廊道绿化等新建固定公厕,计划2017以后每年新增公厕100座。二是设置移动公厕。三是每年增加社会对外开放公厕50座。四是加大现有公厕改造力度,提升公厕档次,完善配套功能,提高服务质量。2018年,一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25%,二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40%。2018年,一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到2019年,公共厕所达到1240座,社会对外开放公厕达到542座。

(四)增强人性化服务意识。为更好的服务市民,建设精品公厕,在一类公厕的基础上增加休息间,休息间内要设置沙发、茶几、电视、热水器、报夹等设施;工具间内要设置便民工具箱,工具箱内应有针线、简单工具、常用药品等便民物品。

(五)加强对市民文明卫生教育。利用果皮箱、环卫工具箱、公厕电子显示屏对市民进行宣传,广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提高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六)结合市民需求,增加中性卫生间,完善配套设施。目前符合改造条件的有250余座。

(七)对因故不能正常开放的公厕管理单位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开放。

(八)关于七里河南路商鼎路绿化带内的公共厕所一直未开放的问题,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已责成郑东新区环卫部门完善配套设施,于今年4月份对外开放。

(九)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区环卫部门建立定期检查、评比、通报制度。根据督查结果每月进行综合排名,将检查结果纳入城乡考评和环卫双竞赛评比内容。对限期未改的,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有偿整改和财政扣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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