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17-00221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提案
  • 2017-08-11
  • 2017-08-25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753号提案的答复

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养犬整治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自2013年7月份开始,我们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长期不间断的治理,明确职责,逐级落实。对犬只证件办理、年审、疫苗注射、流浪犬只处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职责划分,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市、区、办事处、社区的四级管理模式,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目前全市办证犬只48172只,但有个别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还不够高,只养不管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加之现行《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相对现在的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际,明显有所滞后,为此我们自2013年开始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并形成修改建议提交到有关部门,因郑州市每年立法项目太多,至今该项修改建议未被列入立法(修订)计划。

2、2013年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治理之初,市规范养犬管理指挥部就协调各区(管委会)成立规范养犬管理和执法部门,并开展规范养犬管理日常执法工作。去年三月份以来,我们把每周二早上、周三晚上定为规范养犬管理联合执法行动日,对一些违规养犬、违规遛犬和流浪犬进行集中整治。今年,我们又借助郑州市城市精细管理提升的契机,把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纳入到全市精细化管理之中,较好的推动了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自去年3月份至今,全市共查处犬只违法案件2470余起,罚金397200余元,抓捕、收容违规、流浪犬只2650只。

3、宣传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开展的成果,为此,我们每年都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条幅等宣传形式来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提升养犬人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意识,努力营造和谐的养犬环境。今年,为进一步开展好规范养犬管理工作,我们又推出了文明养犬入社区活动,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日,市、区、办事处、动物诊疗机构联合组织,带着宣传物品和诊疗队伍进入到社区,进行文明养犬宣传、犬只疾病预防授课和免费诊疗服务等活动,截止目前,我们已开展入社区活动10余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市城市管理局目前依据现行条例加大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体高超55公分)、无证犬和携犬外出不拴绳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但由于市民依法、文明意识还相对较为薄弱,只有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才能逐步改变市民的养犬习惯。

针对犬只扰民和伤人情况,《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我城管执法部门没有相应的执法权,我们以劝阻和调解为主,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应工作。 

5、《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公安、畜牧、卫生、城管、园林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已经进行了划分,职责是非常明确的。对养犬证件办理、年审、疫苗注射、流浪犬只处理等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共同开展防治工作,让市民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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