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7-00266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17-07-26
  • 2017-07-26
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提案编号:201700592号)

尊敬的张亚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装配式建筑具有环境污染小、资源节约利用、安全性能强、现场施工要求低、综合成本低等优点。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紧迫需求。

    一、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对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城建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相关考察、学习和研究,在装配式建筑政策制定、管理体制建设、支撑体系构建、项目试点示范、产业基地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3年开始,我们即着手起草建筑产业现代化及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先后赴沈阳、合肥、深圳、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开展考察、学习,最终于今年2月20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文〔2017〕1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69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郑建文〔2017〕39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建文〔2017〕40号)、《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及产业基地的通知》(郑装领办〔2017〕1号)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二)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为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领导,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先后成立了委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委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城建委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节能墙改办,负责装配式建筑日常管理工作;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和航空港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展改革、城建、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保障、科技、税务、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委,城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完善、项目评价、技术论证、性能认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宣传交流、学习培训、国际合作、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支撑体系日益健全。截至2016年底,市城建委先后投入455万元支持编制16部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规程和图集,其中7部已在全省范围内发布实施,9部在编或处于送审稿阶段。今年,市城建委又投入了180万元扶持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郑州市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问题研究》、《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评价体系研究》、《装配式建筑围护结构配套技术研究》等6个科研课题,其中《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5)》已起草完毕,下步将进行意见征集和专家评审。

    (四)基地建设成效明显。为满足前期示范需要,我们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共有4个,设计年生产能力75万m3混凝土预制构件,可以满足约500万m2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

    (五)项目示范进展顺利。为积累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我们积极组织试点示范,先后开展了中建观湖国际一期14#楼、二期13#楼、豫盐大厦和禄港佳苑共四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其中,已建成的我市首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中建观湖国际一期14#楼,项目预制率75%,装配率100%,由于其良好的示范效应,多次得到省市领导的亲临指导。另外,中建观湖国际二期项目13#楼已基本建成,豫盐大厦和禄港佳苑两个项目正在加紧实施中。

    (六)宣传培训效果良好。为做好人才储备,制定了宣传培训方案,编制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70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标准汇编》等宣传培训资料;于今年4月和5月先后在郑州和长沙组织了两次装配式建筑政策宣贯暨技术培训,共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于6月在绿城广场组织了装配式建筑户外广场宣传活动,使广大民众对装配式建筑有了更深的认识。

    二、关于提案答复

    1、关于“针对装配式建筑产能不足的情况,郑州市应增加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从供地、税收、融资等方面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快速提高产能”问题

这个建议很好。事实上,2013年开始,我们即开始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共有4个,分别是中建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河南鸿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郑州一建)、河南城建预构有限公司(城建集团)、河南新蒲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设计年生产能力75万m3混凝土预制构件,可以满足约500万m2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要达到30%以上,按年新建建筑1500万平方米计,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在500万平方米左右,因此现有的基地生产能力基本可以满足需求。

    今年2月20日印发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从供地、税收、融资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支持政策。如供地方面,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落实比例。2017年,市内五区及四个开发区应在辖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5%的装配式建筑,2018年应不少于10%,2019年应不少于20%,到2020年,落实比例应达到30%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比例及预制率、装配率、全装修面积比例等内容。税收方面,对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装配式成品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融资方面,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上述有关供地、税收、融资等方面支持政策的落实,切实帮助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快速提高产能。

    2、关于“针对行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在相关专业院校和技术学校开设专业课程,尽快培育本地化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问题

    这个建议也很好,很切合目前我市的实际情况。如前所述,为做好人才储备,我们已制定了宣传培训方案,编制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70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标准汇编》等宣传培训资料,并于今年4月和5月先后在郑州和长沙组织了两次装配式建筑政策宣贯暨技术培训,大大提高了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根据培训安排,今年我们还将组织人员到德国进行考察学习,明年将至少组织两次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也要认真抓好宣传培训工作,进而培育本地化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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