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7-00270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17-07-26
  • 2017-07-26
关于大力推进郑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县区合村并城改造中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建议的答复(提案编号:201700682号)

尊敬的李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郑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及周边县区合村并城改造中安置房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未来3年内是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全面快速推进的关键时期。据统计,郑州未来三年入市项目总体量约为6563万㎡,其中仅城中村改造项目体量约为6256万㎡。推进绿色生态节能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在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中,大力推进绿色生态节能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郑州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

    (一)郑州市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市城建委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先后代拟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郑政文〔2013〕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郑政办文〔2014〕48号)等文件,明确了全市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为调动相关投资主体建设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建立了相关奖励机制。

    二是为规范绿色建筑委内部闭合管理和全市绿色建筑申报,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流程图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是为规范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实现绿色建筑设计的过程控制和闭合管理,发布了《郑州市绿色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审查要点》和《郑州市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要点》。

    四是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成立了郑州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库。

    五是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业务培训教育,多次召开大型宣贯会和绿色建筑培训班,提升了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与组织能力。

    六是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42个(其中设计标识38个、运行标识4个,三星级1个、二星级17个、一星级24个),绿色建筑标识面积达743.4万㎡,占全省总量的1/4。

    (二)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对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城建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相关考察、学习和研究,在装配式建筑政策制定、管理体制建设、支撑体系构建、项目试点示范、产业基地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3年开始,我们即着手起草建筑产业现代化及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先后赴沈阳、合肥、深圳、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开展考察、学习,最终于今年2月20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文〔2017〕1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69号)和《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建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郑建文〔2017〕39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建文〔2017〕40号)、《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及产业基地的通知》(郑装领办〔2017〕1号)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

    二是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为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领导,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先后成立了委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委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城建委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节能墙改办,负责装配式建筑日常管理工作;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和航空港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发展改革、城建、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保障、科技、税务、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委,城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完善、项目评价、技术论证、性能认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宣传交流、学习培训、国际合作、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截至2016年底,市城建委先后投入455万元支持编制16部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规程和图集,其中7部已在全省范围内发布实施,9部在编或处于送审稿阶段。今年,市城建委又投入了180万元扶持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郑州市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问题研究》、《郑州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评价体系研究》、《装配式建筑围护结构配套技术研究》等6个科研课题,其中《郑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7~2025)》已起草完毕,下步将进行意见征集和专家评审。

    四是基地建设成效明显。为满足前期示范需要,我们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共有4个,设计年生产能力75万m3混凝土预制构件,可以满足约500万m2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

    五是项目示范进展顺利。为积累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我们积极组织试点示范,先后开展了中建观湖国际一期14#楼、二期13#楼、豫盐大厦和禄港佳苑共四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其中,已建成的我市首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中建观湖国际一期14#楼,项目预制率75%,装配率100%,由于其良好的示范效应,多次得到省市领导的亲临指导。另外,中建观湖国际二期项目13#楼已基本建成,豫盐大厦和禄港佳苑两个项目正在加紧实施中。

    六是宣传培训效果良好。为做好人才储备,制定了宣传培训方案,编制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70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标准汇编》等宣传培训资料;于今年4月和5月先后在郑州和长沙组织了两次装配式建筑政策宣贯暨技术培训,共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于6月在绿城广场组织了装配式建筑户外广场宣传活动,使广大民众对装配式建筑有了更深的认识。

    二、关于提案答复

    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考虑安置房建设与绿色生态节能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相结合,出台专门的配套政策”问题

    这个建议很好。事实上,市城建委一直很重视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中绿色生态节能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推广应用,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郑政文〔2013〕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郑政办文〔2014〕4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等等。

    (一)关于保障性住房中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政策规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郑政文〔2013〕20号)提出了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概括为“一年建章立制,搞好试点引路”、“ 三年推广示范,加快发展步伐”、 “五年形成规模,实现‘三个延伸’”、“ 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科学有序渐次推进”, 最终实现到2020年,郑州市建成绿色建筑标准的比重达到国家要求,接近全国先进城市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居领先地位。

    其中,在“一年建章立制,搞好试点引路”中,提出2013年内,市级在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小区或组团项目中各选取部分项目先行试点;各县(市)、区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启动工作。在“ 三年推广示范,加快发展步伐”中提出到2014年,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郑政办文〔2014〕48号)再次提出:自2014年12月30日起,全市 (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市、区)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必须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含二星级)。

    (二)关于保障性住房中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政策规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在《实施意见》中,我市已针对安置房建设中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提出了一系列规定,详述如下:

    在“总体要求”中,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即是要“坚持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发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装配式建造方式向商品住房领域拓展,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在工作目标方面,除了对年度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进行了规定,同时还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如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2017年,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为主,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重点推进区域(指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区)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2018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可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二是可享受财政资金支持。2018年底前,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这里包含安置房项目)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市财政资金的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三是可享受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可享受税费优惠。装配式成品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五是可享受“对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所增加的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的支持政策;六是可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等。

    下一步,针对绿色生态节能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在安置房中的推广应用问题,市城建委将认真总结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新的配套政策,以确保我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满足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要求,真正惠及民生。

    感谢您对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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