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7-00278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17-08-04
  • 2017-08-04
关于推进郑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发展提案的答复(提案编号:201700840号)

尊敬的张煜华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郑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是我市城市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赋权,担负着对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属于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20年来,我市的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并达到设计要求(根据地域特点,我国的建设标准分六大区域,即东北标、西北标、西南标、东南标、华南标、中南标。我省执行中南标)。

    慢步郑州,无障碍设施比比皆是。从十一五的十条精品街改造,各个开发新区、居住小区,到CBD、新建的大型商场、扩宽的市政道路、地铁、公交车、医院、学校、机场、火车站、办公楼、银行等等,都能看到方面残障人士的坡道、盲道、扶手、语音提醒、屏幕显示等设施。在全市人民的努力下,我市十一五、十二五分别获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残联、老龄办命名的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在您的提案中,言及:“文明城市的标志,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和谐、百姓幸福指数高等;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还包括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包容和尊重,这份尊重就是能为他们创造一个平等、自助、参与的环境。

    无障碍设施是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时,能够自主、安全、方便的通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境,包括无障碍道路、电梯、洗手间、盲文标识、音响提示以及通讯等。”您对弱势群体--残障人士的关怀,对社会投资倾斜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的理念,溢于言表,让人倍感温馨。我们坚决拥护并支持您的提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提倡在新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高标准建设设计无障碍设施。依据我市投资主体的情况,积极引导建设单位高标准做好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特别是在大型商场、医院、市政交通、公园广场、楼堂馆所等建设工程方面,突破标准设计,增加无障碍设施。经过努力,使无障碍环境建设成为我市文明程度的标志。

    二、加大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力度。针对目前市政交通工程土地征收困难,给工程建设中无障碍设施建设带来场地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问题,我委要加大市内交通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力度,充分发挥区政府及其土地征收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协调市政府,发挥市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主动向市政协报告情况,取得市、区政协委员的支撑和支持等措施,克服困难,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落地。

    三、积极指导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无障碍设施涵盖各行各业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楼堂馆所、公园、广场、绿地、医院等等,业主繁多。我委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积极帮助指导各业主单位做好我市既有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护、管理工作。

    我们的工作需要您的支持和帮助,若有不妥,请指正。再次谢谢您。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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