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22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处理废旧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委员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此工作的持续关注,经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咨询专家、结合郑州市情况,依据环保部门相关职责,答复如下:
一、现行政策
(一)列入处理目录
2015年2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进行了修订稿新增手机和电话机等电子类产品,正式把手机列入了国家法定的处理名录。
(二)建议回收体系
1.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要求: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支持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电子废物流向,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2.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关于强制分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有害垃圾(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3.2017年郑州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被确定为全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在有害垃圾处理方面,我们把有害垃圾分为电池类、含汞类、化学品类、废胶片(相纸)类共4大类,并按照省内企业能处理的就近处理、省内企业无法处理的运至省外处理的原则,协调湖北荆州格林美有限公司将我市的电池类有害垃圾由企业派专门车辆回收到该企业处理(处理费用约7000元/吨),协调贵州铜仁鸿发含汞产品处置有限公司将我市的含汞类有害垃圾由企业派专门车辆回收到该企业处理(处理费用约20000元/吨)。化学品类、废胶片(相纸)类有害垃圾,运至位于新郑市的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瀚洋天辰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根据有害垃圾品类,处理价格3000-9000元/吨不等)。因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小且处理费较贵,我们采取区级暂存、市级集中处理的方式,2019年已列入财政预算3000万元人民币,专门处理全市产生的各类有害垃圾。
二、目前现状
到2018年年底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回收率不低于90%、回收利用率达到1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目前我市已经筹建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5号)要求,各区(管委会)要选址筹建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内要布局好大件垃圾拆解点、废旧织物贮存点、有害垃圾贮存点、玻璃废弃物贮存点、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减量分类宣教平台、物联网监管系统等十个工作模块,确保各区(管委会)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在中心内有统一暂存之处,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形成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目前,有8个区(管委会)均已完成规划选址,中原区分拣中心占地33亩,已于10月11日开工建设;经开区分拣中心占地约30亩,12月20日前完成招标并启动项目建设;管城区分拣中心占地约30亩,10月底已启动土地征迁工作;金水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二七区分拣中心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和立项等工作。
郑州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是目前我市2家电子废物拆解企业之一,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占地约130亩,投资超过2.5亿元,采用国际上先进、成熟、环保的处理技术,将回收的电子废弃物集中进行无害化拆解实现资源的回收再利用。目前年处理能力达120万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废旧手机均达到了拆解条件,且处理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持续改进。
三、下步工作
(一)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设立专门的回收机构,规范回收市场
以前,废旧手机主要依靠小商贩走街串巷进行回收或者卖给手机维修点,然后相关商家进行翻新,重新回到市场。对于不能使用的,进行简单的拆解,只回收利用其中一些有用的零部件。这种不规范的回收方式,不仅回收效率低,居民个人信息容易泄露,而且对环境的污染破坏很大,对于正式回收系统的建立,也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目前,随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电子废物已经初步在建成回收体系,环保部门将配合好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建立合法的回收渠道,实现回收和处置的顺利交接、无缝对接,使回收与处置两个核心环节保障废旧手机最终得到合法处理、环保处置。
(二)加强对电子拆解企业的环保监管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电子废物拆解企业的监管,督导其1.如实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流向;2.其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擅自转移危险废物;4.建设合规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容器和包装物,分类分区贮存危险废物;5.污染防治责任制及应急预案制度上墙,做好环境应急;6.督导其按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及时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同时,狠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等动态管理工作,定期跟踪执行情况,定期排查隐患和问题,查漏补缺,常抓不懈,持续改进,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