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064
  •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提案
  • 2019-01-13
  • 2019-01-13
关于应用卫星资源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应用体系的建议答复(编号:20180253号)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25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任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用卫星资源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应用体系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指定专人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加快环保新型智慧顶层设计,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布局

    (一)国家环保部先行先试。为提高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效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生态环境部启动“千里眼计划”,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全行政区域按照3千米×3千米划分网格,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筛选出PM2.5年均浓度较高的3600个网格作为热点网格,进行重点监管。经过一年多的试点,现已在 “2+26”城市全面开展,取得较好成效。为确保“千里眼计划”取得实效,在河北省环保厅和沧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在沧州市启动了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5月17日印发《关于做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93号),组织“2+26”城市自6月起全面开展热点网格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还将研究通过地面监测微站和移动式监测设备(车载式或便携式)等技术手段,综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理念,探索构建“热点网格+地面监测微站+移动式监测设备”的工作模式,不断深入实施“千里眼计划”,细化执法监管区域,精密监控PM2.5等污染物质的浓度变化和异常时段,进一步提升热点网格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高大气污染监管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今年10月24日《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开展大数据应用和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控体系,织密织牢捍卫绿水青山的“天网”。《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深化大气污染综合观测能力建设。2019年6月前完成各县(市)区和已建重点县(市)区自动监测站事权上收和数据联网。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打造环境监控、执法、预警一体化平台,构建“互联网+”执法模式。建立涵盖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移动执法等功能的环境管理应用,将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气重点企业的生产线、工业堆场、污染防治设施等视频图像传输到智慧城市大气环境管理平台。实现各类视频监控的统一管理,实现各种环境数据的可视化和一体化展示,形成“监测—监督—管理—指挥—统计—决策—监测”的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闭环管理。

   (三)制定方案,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环保建设,今年11月我局制定下发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型智慧环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完成新型智慧环保建设顶层设计。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形成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的目标,把相关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风险评估数据以及自然生态数据、环境执法监察数据等全部整合汇总。推动跨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和应用。

    二是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实现对大气、水、噪声、土壤、污染源、辐射环境、危险废物、污染企业等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

    三是建设环境数据中心和环保专题数据库。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综合监测数据实时共享,建立污染源排放量清单,做好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

    四是建设环保综合业务系统。汇集数据处理分析、实时动态监管、审批、执法、决策分析、环境风险预警、环境状况评价分析等功能,促进环境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能力。

二、不断推进环保系统网络升级改造,稳步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智慧环保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程,根据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关规划,通过一系列数字化、信息化的应用,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做到边建设、边应用、边出成效,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显成效,三年求突破。
    (一)第一阶段(2019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打好基础,理顺机制体制。一是规划设计部分,完成新型智慧环保顶层设计和智慧环保分系统的规划设计;成立智慧环保专家智库,为全市新型智慧环保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决策、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服务。二是基础平台建设部分,完成环保系统网络升级改造,建立一个设计规范、安全稳定可靠、功能完备、性能优良,具备可管理易维护的网络及网络安全系统平台。通过基础平台建设,将切实有效的提高我局业务和办公网络质量和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能力,提高我局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
    (二)第二阶段(2019年下半年),主要任务是重点突破,示范项目全面启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基础工作部分,各部门完成内部信息系统整合,汇集涉及环境管理的各类数据资源。二是全面启动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实现对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监控全覆盖。建设我市环境数据中心和环保专题数据库,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综合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第三阶段(2020年),主要任务是完善提升,重点示范项目应用取得突破,迈入全国智慧环保建设先进行列。一是重点示范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应用成效,全面提升政府效能,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智慧环保建设带来的工作和生活便利。二是建设环保综合业务系统,汇集数据处理分析、实时动态监管、审批、执法、决策分析、环境风险预警、环境状况评价分析等功能,促进环境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能力。通过对全市相关各部门的数据采集和整合,对环保大数据进行分析,提高环境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支撑,不断提升自动监控管理能力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郑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郑环文〔2018〕61号)要求,列入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要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并与市环境监控平台联网,46家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废水企业32家,废气企业14家)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并与市监控平台联网。

一是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名单上的企业逐个核查,对符合安装条件的,要下达建设任务,并于6月20日前将下达建设任务情况以及不符合建设条件的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局自控办。二是名单中已经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印染、造纸、制药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行业技术规范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并联网,其他企业应于8月31日前完成建设联网任务。

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情况办理工作,切实高效发挥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根据《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异常)情况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部分行业企业特殊时段超标情况的判别》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预警专报中涉气排污单位小时监控数据超过标准0.2倍以上或一天累计超标6次以上的,涉水排污单位监控日数据(日均值)连续超标2日以上的情况进行督办;局自控办负责对排污单位超过24小时未联网或出现数据异常(监控数据固定值、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等)连续24小时的情况进行督办。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异常)预警专报的办理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局自控办将每月对全市预警专报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预警专报办理质量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办理过程中存在调查不及时、执法不到位、懒政怠政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改善环境监管方式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视频监控平台联网,通过对涉气重点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达到精准管控的目标。

    落实《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通知》要求,土壤环境管理部门要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2018年督促列入名单的67家企业每年自行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其用地开展一次土壤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部门要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土壤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预防人为干扰、干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预防人为干扰干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在监督检查中,对认定属于人为干扰干预环境监测质量数据的,加大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