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9-00021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提案
  • 2018-12-26
  • 2018-12-26
关于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4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玉山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进行了专题研究。我们认为,您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了解非常全面,问题找的准,所提建议非常中肯、具体、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认真研究落实您的建议,必将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快速壮大,进而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稳步增长。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更高层次协调机制问题

我市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机制自2009年形成,当年5月,郑州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郑科〔2009〕38号),市科技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财税部门分管副职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郑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截止2018年底,全市经省级认定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将达到1300家左右。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新的高企工作机制,争取形成由市级领导挂帅,科技牵头,科技、财税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同时向下延伸到县(市、区),将高企培育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激发基层科技、财税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尽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迅速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二、关于加大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问题

郑州市政府2013年出台财政奖励政策,即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部分县(市、区)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也相继出台了额度不等的奖励政策。特别是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对首次认定高企的奖励政策。这些奖励政策有效地提高了高企申报积极性。市级奖励政策已实施5年,根据新的发展形势,有必要对该政策进行修订完善。目前我们已着手起草相关政策修订文本,拟将奖励标准提高至最高30万元,依据企业规模大小进行梯次奖补。

三、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体系问题

按照“放管服”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明确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的责任分工,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对高企申报推荐过程中的审查内容。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将高企初审推荐权下放至县(市、区)科技、财税部门,使工作重心进一步贴近企业,降低申报门槛、畅通申报渠道、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营造宽松环境。

四、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培训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高企政策宣讲培训方面开展了很多活动,比较大的活动有“高企培训中原行”活动,每次参讲的技术、财务、管理专家有近10位,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有600人左右。郑州市以及县(市、区)开展的巡回培训、专场培训场次近30场,这些培训活动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起到了很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作法,同时重点加强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设。要依托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机构打造一批专业服务机构,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单位及企业的公益性巡回培训活动,对相关公益性培训活动经费进行补贴。要通过加强科技、财税政策宣讲服务,引导企业布局核心知识产权,规范企业科技、财务制度,进一步提高高企申报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到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的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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