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9-00033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1-17
  • 2019-01-17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0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周宇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颁发军嫂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你在建议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军嫂优待机制,可借鉴扬州市颁发军嫂证的经验,由民政部门为在郑州市范围内的现役军人的配偶统一颁发军嫂证,让军嫂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尊崇和正当福利,让郑州市“双拥模范城”的称号更加响亮。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国家安危,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近年来,我市立足军民融合、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局,不断完善各种拥军优属保障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出现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社会氛围,为国家和部队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退役军人、军属与现役军人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前两者的地位不高,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军人的整体地位,与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相驳。保障好退役军人、优待好军人家属,是最好的征兵宣传,也是让军人安心服务最有效的“定心丸”!实事求是讲,无论是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官的安置,还是他们各项待遇的落实,郑州市做的是比较好的。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在去年的机构改革中将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民政部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目前,国家、河南省以及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经挂牌成立,相信以后军人军属的各项保障将会更及时、全面、有效。

扬州的军嫂优待证,是扬州拥军优属的特色做法,实施多年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军属的欢迎。国家正在制定《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不久就会出台实施,届时会有不少新的拥军优属政策措施。我市将结合法律的具体实施,不断的探索完善配套拥军优属的具体举措,促进军民融合。必要的时候,我们将赴扬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引进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高度关心,并诚恳地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双拥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卫华                  联系电话:67173090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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