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9-00040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1-17
  • 2019-01-17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19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鹤婷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郑州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智能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支持,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郑州市老龄委员办公室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制定《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文件指出,逐步建立支持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城乡社区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汇集,引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质量效率,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我市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和老年人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多数县(市、区)为孤寡、空巢、高龄、“三无”等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每天1-3小时不等的无偿服务。

二、开通热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金水区率先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服务队伍,为辖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成效显著,表彰为第一批“全国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采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形式,委托专业养老机构为辖区“三无”、孤寡、空巢及其他困难老人提供无偿、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服务近30万人次;上街区把比较困难的残疾人也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中,扩大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荥阳市、新郑市、新密市等10个县(市、区)采取社会力量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资助监管的方式,建设智能化服务平台,开通“12349”公益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享受服务的老人达39万人次。2018年,《郑州市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老龄办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1号)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目录,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政府购买服务包含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行业规范及法律援助等服务项目共42项内容,是全省覆盖内容最广、惠及人群最多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

三、志愿服务,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

为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国务院颁布了《志愿者条例》。《条例》表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我市文明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星级志愿者认证管理方法》,支持和鼓励我市居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通过日常的志愿服务活动,评选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社区等方式促进我市志愿者服务的发展。《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发挥老年人优良传帮带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支持老年人开展“抱团养老”、“养老服务时间储蓄”活动,本着资源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自发开展生活休闲、邻里相望、互相照顾等互助式养老,并由社区或社会组织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作为今后对其免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通过参加志愿服务,不仅使老年人发挥余热,实现价值,同时也缓解社区内空巢老人精神空虚,完成老有所需、老有所用,促进和谐的社区文化的建立。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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