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9-00042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1-17
  • 2019-01-17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24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巧荣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新建小区预留养老空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一规划,进一步完善养老照料设施建设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8〕34号)文件规定:市、县(市、区)两级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集中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行政村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分别不超过500米和1000米。2018年,全市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0个,目前已建设完毕,处于验收阶段。到2020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所不低于70张床位的综合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符合标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0平方米以上市级财政补贴10万元,每增加100平方米补贴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建立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教育制度,重点支持郑州市卫生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市属职业院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膳食营养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加强营养配餐师、保健按摩师、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逐步建立财政补贴政策,对开设有养老服务专业并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学校、市级以上养老护理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设备购置和参加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给予补贴。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按从业年限1~5年、5~10年和10年以上分别给予养老护理员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的岗位补贴,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加大职业培训,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升渠道。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等评比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完善职业技能能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职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三是完善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和德国蕾娜范等知名养老机构的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专业人才,逐步完善包括专业化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在内的健康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和养老服务人才统一评价机制,建设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对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服务,为健康养老服务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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