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9-00043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1-17
  • 2019-01-17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27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海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研究制定《郑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为老龄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撑

为加快推动我市老龄工作开展,2018年,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8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266号)、《郑州市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老龄办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1号)、《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7号)、《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号)、《郑州市老龄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民办〔2018〕208号)、《郑州市老龄办等13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郑老办〔2018〕4号)等文件,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完善了政策措施,规范了为老服务相关事项,为推动我市老龄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

二、完善体系,加快出台养老服务相关规范

2019年,市民政局将围绕以下几点加快出台养老服务相关规范: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出台郑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鼓励有品牌、有特色的养老服务机构先行先试,逐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分级标准及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制定出台郑州市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完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依托第三方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推动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提供指引服务。三是推动开展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推进建立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制度,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对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家庭情况、老年人自理能力状况、对养老服务的需求等方面进行专业调查和评估。同时,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进行动态专业调查和评价,开展回访监督,规范市场化运作,促进为老服务品质提升。

郑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已经在市质监局做了备案,征求完相关意见后即可出台,出台后将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管理。

三、积极学习,加紧研究《郑州市养老服务条例》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举措。为此,民政部于2019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此次的修改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市民政局加紧学习传达并抓好落实,积极关注国家、省的新政策。并将以此为契机将原有的政策文件进行整合,努力研究拟订《郑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待市政府审核后报于市人大,从而加快推进我市养老立法的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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