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19-00022
  •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提案
  • 2019-01-20
  • 2019-01-20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36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释会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历史遗留文化资源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出的案由意义重大,案据确切,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研究,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和我们所做的工作向您做一汇报,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

      郑州地处中原腹地,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传统文化极具特色、名人辈出的历史文化名城。为加强对我市历史遗留文化资源的保护,为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从2013年起,我局启动了郑州市非遗立法前期筹备工作。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依据国家《非遗法》、省《条例》,起草了《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并于2014年起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三年多来,我们一方面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意见,组织非遗保护专家反复讨论修改,数易其稿。另一方面,加强与市法制办的联系沟通,多次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今年,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带领下,我们基本完成了立法需要的全部程序,待市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颁布实施。该《办法》为保护我市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关联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等划定保护范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及破坏。” 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级保护:(一)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重点保护,编制专项计划,配套单项扶持资金,设立专题展示场所或者博物馆,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工作室,并对其授徒传艺给予补贴;(二)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设立专题展示、传习场所或者博物馆,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设立工作室。”这些条款,解决了您提出的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

      近几年来,每年的春节期间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我们都举办全市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宣传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营造全社会关心非遗保护的氛围。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文同源 心相连--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儿童美术作品交流展”“春雨工程—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边疆行”“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全年各类宣传展示活动达272场次,参与活动的群众达182000人次。同时,我们积极利用网络、手机等时效性强、费用低廉的新媒体进行宣传,开办了 “超化吹歌” 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各传承人举办的各类培训、展示活动也经常在网络上、手机上进行宣传,已经形成了长年不间断的良好局面。在今年正月十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中采用无人机进行了现场直播,收视观众达13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惠济区非遗保护中心利用科技手段,把实物展厅和现代VR技术相结合,开发出“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厅”。参观者可通过电脑点击链接,或者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惠济区数字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通过鼠标、键盘或手机触摸屏旋转、放大、缩小非遗展厅的每个角落、每件展品,实现720度随意实景漫游,打破了时空格局,让人们足不出户就能直观、立体地感受每件非遗展品,犹如身临其境一般,极大地方便市民了解非遗。

      此外,我们还积极“走出去”,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宣传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利用文化部“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交流活动,走入江西赣州、西藏阿里自治州、甘肃张掖、云南西双版纳、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等地,宣传展示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作品。与香港、澳门、台湾、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间的非遗交流活动也时有开展。与此同时,近两年来,我们还接待了沈阳、济南、赣州、福州等国内多个城市和省内多个地市的同行,有力地宣传了我市的历史遗留文化资源。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对保护古都郑州历史遗留文化资源做出了一点贡献,但离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统筹协调文物、文化、规划、发改、财政、史志办等有关部门,开展历史遗留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编写村史、村志,保护好历史遗迹遗物,努力做好我市的历史遗留文化资源保护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18年12月2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邮编:450018

联 系 人:张丽芳                  联系电话:6909511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