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19-00023
  • 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提案
  • 2019-01-20
  • 2019-01-20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38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雷蜜委员:

      您好! 首先向您对我市网络文化建设的关心以及对我局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您题为“加强我市网络文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经认真讨论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把打击“无证无照”上网服务场所、严格落实实名制上网、杜绝未成年人上网作为文化市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针对“黑网吧”违规营业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特点,根据省文化厅2018年1月11日和4月27日通知精神,分别在元旦、春节、五一假日期间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行动。2018年根据省文化厅“闪电1号”、“闪电2号”、“闪电3号”行动的通知,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督促、跟踪整改、发现一处,治理一处。要求对网吧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要吊销许可证。改变过去对违规网吧“能罚款的不停业”,或“只见罚款不见吊证”的避重就轻现象;改变以往网吧在节假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甚至出现顶风作案的现象。通过开展网吧市场接纳未成年人专项行动,逐步形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零容忍”的社会声势。

      二、结合郑州市“双创”工作,自2018年1月15日开始至今市内各区依据创文工作要求,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组织人员开展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检查工作,加强对场所环境、卫生、消防等方面的检查力度,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642人次,出动车辆2397车次,检查各类文化场所7256家次。

      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6督导组与河南省委对接会要求,进一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治安乱点、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规范和优化全市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改善社会文化环境。截至11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74人次,车辆454台次,检查各类文化场所2488家次,发现无证网吧62家,无证娱乐场所116家。发放宣传手册(页)28344册,悬挂条幅2159个,LED屏宣传5934条,发送短信136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8条,电视新闻播放3014条,广播新闻689条,报纸新闻报道25条,网站新闻16条,展板141个。

      四、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经营秩序,创新文化市场监管方式,促进行业诚信自律,依据《河南省上网服务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我市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登记在册并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常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了评定。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的上网服务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上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评定结果进行了审核,确定了郑州市816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级,其中A级97家,B级496家,C级209家,D级14家。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定期开展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文化市场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营业场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互联网经营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为我市营造良好、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指导。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督促和帮助,使我们的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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