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06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1-14
  • 2019-01-14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384号提案的答复

常丽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发展新时代加快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018年4月份,我委参与起草了《郑州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参与编制《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着力推进我市都市生态农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常委员建议,在农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土地流转方面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乡村振兴

我市站位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围绕“生态、科技、人文、休闲、国际化”等功能定位,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正在重新编制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发展规划,初步规划确定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一带四区五组团”的发展格局。

一带:即沿黄生态涵养农业带。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为载体,统筹规划建设沿黄中央湿地公园,发展湿地农业、林果产业与休闲农业,增强生态涵养功能。

四区:

1.嵩山人文休闲观光旅游区。以佛教、道教、禅宗文化为载体,“天地之中”历史文化遗产为底蕴,发展休闲观光游、健康养老等产业。

2.中牟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优质蔬菜和特色水果为主,打造全产业链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引领区。建设十万亩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两万亩优质草莓,五万亩优质西瓜及十万亩优质大蒜。

3.新郑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以新郑市白象、雏鹰、好想你等农业产业化集群为载体,着力打造一批关联紧密、链条完整、利益共享的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三产融合示范区。

4.航空港农耕文化展示与国际合作示范区。依托航空港区位优势,打造华夏农耕文化对外展示窗口,建设国际农业科技产业园、农产品电子拍卖市场,打造中部农业对外开放平台。

五组团:打造郑州都市生态农业的五朵金花。

1.中牟雁鸣湖湿地农业景观组团。依托中牟国家农业公园、中牟雁鸣湖森林公园、中牟湿地公园等,建设万亩稻田、万亩莲藕,发展湿地休闲景观。

2.荥阳邙岭百里林果景观组团。以河阴石榴和优质葡萄为主,建设三万亩石榴生产基地,五千亩优质葡萄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精品生态果园,为市民提供赏花观景、休闲采摘去处。

3.新郑红枣文化景观组团。依托好想你红枣小镇、君源有机农场(市民农园)、新郑古枣园郊野公园等,打造具有农耕文化特色的休闲农业发展组团。

4.新密绿色林果景观组团。依托可润现代农业示范园、万山横岭生态园、新密袁庄郊野公园、新密白寨郊野公园等,打造近城生态型乡村旅游,苗木、果树产业组团。

5.二七樱桃沟休闲农业景观组团。依托不可多得的近城区位、自然景观优势,建业田园足球小镇、樱桃沟景区等,打造二七田园乡村旅游特色产业。

依据各县(区)乡村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制定乡村产业发展战略,形成能够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并符合市场需要的产业结构,着重发展特色产业,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多元化的农业产业格局。

二、农业人才培育引领乡村振兴

根据我市乡村振兴对农业人才的需求,我委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加快培育农业人才队伍。

一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围绕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保障粮食、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围绕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品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围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植保收获等社会化服务,培育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围绕休闲观光、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新型职业农民。

二是开展农业技术人才培养。我市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全市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2018年,我市组织农技人员赴南京农大、华南农大、农业农村部干部管理学院(泉州、贵阳)、信阳农林学院等地开展5天以上的脱产培训,有效优化了农技人员的知识结构。现已培训各类基层农技人员240余人,计划今后每年将培训全市1/3以上的农技人员,三年轮训一遍。

三是选聘村级农民技术员,打通基层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选聘了1448名村级农民技术员,今后将围绕各村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积极推广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带领村民学科技、用科技,协助农技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等示范推广工作。

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乡村振兴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为加快推动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我市全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一)完善三权分置制度

2018年上半年,我市制订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12号),围绕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做出相关规定:一是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强调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这一制度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二是严格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强调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决策,充分维护承包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扎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底,我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依法依规保障农民权益。三是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在大力培育经营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稳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二)探索土体流转新模式

目前,我市的土地流转率约为22%,远低于全国35%和全省38.5%的平均水平,这与我市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和都市生态农业的定位不相适应。在考察学习发达省市相关经验基础上,我市将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一是开展土地预流转。在土地流转条件具备的行政村,通过乡村组织协调,提前与农户签订预流转合同,因地制宜,引导有发展潜力的主体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二是引导开展土地股份合作。支持和鼓励依托集体经济组织或以其他方式,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户与农业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三)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和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

2018年,我市印发了《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郑农小组〔2018〕1号)和《郑州市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维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郑农小组〔2018〕2号),市财政拟安排1.5亿元和1亿元开展两项试点。2018年10月份,又下发了《关于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维护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郑农〔2018〕128号),要求我市各县(区)对试点项目进行摸底、审查并建立项目库并组织评审,2018年年底前完成备案,市级批复后开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推进产业发展。

今后,市农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发展理念,顺应农产品消费需求升级和农业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的要求,通过资源聚合、功能整合、要素融合,跨产业、多功能、全要素综合规划,加强产能优化、链条延伸,构建农业发展新动能,实现郑州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三农”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2019年1月10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农委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赵晓峰               联系电话:67170737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协提案委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