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文物建筑遗存是古代先民营造理念和精神生活的杰出代表,是当今社会传承历史记忆、弘扬人文精神的现实物证,也是体现一个城市文化底蕴的重要标识。妥善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开放利用工作,不仅是开展文化遗产研究的前提条件,也是历史文脉传承创新的必要手段,对遗产保护、旅游发展和文化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并专门针对文物建筑出台了《文物建筑开放导则(试行)》。可以看出,国家对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确保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发展,努力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文化建设的多赢局面,郑州市文物局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上拓展工作思路,加大保护管理和开放利用力度,取得了切实成效。目前,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中心城区的文物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参与度广,大部分已实现了开放利用。举例来讲,位于郑州市管城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郑州城隍庙、文庙,因位置紧挨郑州商城遗址,由郑州市文物局二级机构郑州商城遗址保护管理处管理。除了用作单位的办公场所外,还进行免费开放。城隍庙部分建筑已被开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并举办“郑州历代名人展”“孔子书画作品展”“豫剧艺术陈列”展等一系列展览。文庙每年举行“春祭”“成童礼”“成人礼”“敬师礼”“国学讲堂”“道德讲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近年来,城隍庙、文庙每年平均接待中小学生1.8万人次,对外宣传场次50余次,已成为全体郑州市民喜爱的公共开放场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密县县衙位于新密市老城区,维修完毕后设立了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并作为景区进行对外开放,同时利用文物建筑举办新密市民俗民风等主题展览,亦成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郑州市“十佳”青少年校外活动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了文化遗产资源应有的社会价值和教育功能。
但是,受文物建筑产权复杂、保护经费不足和管理人员水平等影响,文物建筑在开放利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开放利用程度也受地理位置影响较大。位于偏僻城郊的大部分文物建筑多还属于自然开放模式,既没有专属的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开放利用模式较为单一,绝大多数文物建筑只有参观游览开放功能,开辟为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展示场所的较少。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也在不断探索经验,学习相关单位先进做法。郑州市政府也明确表示对文物工作将加强资金支持和队伍建设,并通过编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总体规划、组建专家团队、开展专题研究等方式,做好文物保护利用的政策和理论研究。
当然,文物建筑开放利用也需要住建、财政、公安、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也希望您能继续关注,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切实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