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9-00065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8-12-29
  • 2018-12-29
  • 2018-12-29
关于加强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建议的提案的答复(提案编号:第20180568号)

尊敬的马保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市建委关于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开展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郑州市缺少相关地方法规,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不清的问题

  我委经过近一年的调查研究、开会讨论,在郑州市法制办和市人大法工委的专业指导下,最终将《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定稿,并提交各级职能部门审核,目前已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提交常务会研究稿已经附在文后,下文简称为“该办法”)。

  该办法第四条确定了各部门对不同类型的装修装饰工程的职能划分: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装修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建筑装修装饰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做好建筑装修装饰有关工作。”

  该办法通过审议公布实施以后,郑州市装修装饰政策方面的难题将得到解决。

  该办法通过审议正式实施后,我委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将按照规范程序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途径对其进行公布和宣传,让各监管部门和本行业从业者都了解到最新的规定,督促各参与方按规定从事建设装修活动。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强行业监管,对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申请严格把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召集了各相关业务处室召开了专题会,对该办法(草案)进行了专项学习,并进一步强调了各处室职责: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继续对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严格把关,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和二级机构加强对行业和劳务用工实名制的管理,工程招投标建管处加强对涉及招标环节的监督管理。

  三、关于您提出的借鉴其它城市经验,开发商定制装修,提包入住的建议

  2017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等6厅局单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新开工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推行成品住宅,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巿、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到2020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占新建住宅面积比例,省辖市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争取达到80%,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争取全覆盖,县城要达到60%以上。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和推行绿色建筑的住宅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酒店式公寓必须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

  《意见》对于参与成品住宅的房企予以政策支持: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采用成品住宅技术的优质诚信企业,在收取国家规定的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时,可适当给予减免;成品住宅示范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人居环境奖、鲁班奖、优质工程奖等评选活动。

  以上是我委关于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开展的各项具体工作,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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