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121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2-28
  • 2019-02-28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133号提案的答复

刘胜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全市非法幼儿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1611所,在园幼儿39.12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1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5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67所。

目前,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377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23931人,占例为31.7%。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41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4.4%。在加快幼儿园建设的同时,对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治理非法幼儿园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结合郑州市学前教育现状,我市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规范幼儿园的行政许可,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完善和落实年检制。

    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加强监督与指导

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评测,健全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机制,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区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先后修订完善了《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办法》《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为学前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幼儿园升级达标提供了政策导向。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及细则,对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并定期对已取得等级的幼儿园进行复评,通过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限期整改或取缔。

三、设立举报电话并开展网络政务投诉服务工作

设立举报电话并开展网络政务投诉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办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涉及到违法办园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并配合处置。

您提出关于综合治理市非法幼儿园的建议提案和整改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郑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自身职能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继续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严格准入,在审批环节中抓好对幼儿园申办的审批工作,对不符合办园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加强督导,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定期组织人员对幼儿园进行督查。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限期整改或者取缔。

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并开展网络政务投诉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办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涉及到违法办园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并配合处置。

四是向政府部门建议定期对幼儿园安全和保教工作进行检查,对违法办园的行为进行处理。

    欢迎您的指导和监督,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中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督促和帮助。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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