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161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2-28
  • 2019-02-28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490号提案的答复

何守刚委员:

您提出的“多元化引进、留住中小学优秀教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今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着重强调了教师的重要性。郑州市教育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和社会地位,在教师招聘和教师待遇落实方面有以下进展:

一、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

(一)推进高校直接招教

到高校直接招教试点工作有重要进展,研究制定《郑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赴国家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以郑州市第二中学等十余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为试点,直接到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类大学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通过不同的渠道为教师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满足教育人才的有效补充和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要。

(二)鼓励自主招聘

结合教育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郑州市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将郑州市第一中学等二十所学校作为公开招聘改革试点单位试行自主公开招聘。第一批试点学校自主招聘工作已经于11月上旬陆续开始。

(三)及时增加临聘教师

为弥补编制不能及时核定、空余编制不能及时补等矛盾。市教育局将利用代课教师台账,根据学校申请,结合实际,考虑各种因素,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事求是的核定学校需要教师数,确认需增加临聘教师人数,及时通知学校采取临时聘用代课教师的办法,补充教师不足。临聘教师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解决。

二、落实教师福利待遇

(一)深化职称和考核制度改革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实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督促提高素质能力,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启动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改革工作。通过走访考察、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到郑州的省属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基本水平规定倍数都普遍在2.7左右,经过努力,市属五所高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超出基本水平规定倍数2.7执行。目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已经逐步开始向中小学推进,并参考高校工作中的有利经验。9月7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跃华在郑州市2018年教师节庆祝暨表彰大会上再次指出,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关于教师待遇的各项举措,研究确定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问题方案,不断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长的长效联动机制。

(二)建立教师福利待遇定期增长机制

强力推进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待遇工作。近期,郑州市委、市政府安排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就我市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分析。9月1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跃华牵头召开协调会,专题听取《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汇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的工作方案。9月4日,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张吉牵头召开第二次协调会,再次听取汇报,研究确定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推动协调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共同解决提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编人员医疗待遇,涉及51家局直属学校,11000余人,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多渠道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今年,郑州市管城区拿出300套公租房,专门用于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为优秀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解决后顾之忧。目前已有两批共150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优秀教师入住。市财政和教育部门也在参考先进经验,积极推进更多相关惠师政策的出台。

(三)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

坚持为广大教师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郑州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单位)将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关于教师地位待遇的各项惠师举措,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确保教师各项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法律规定,保证教师身心健康。重点关注乡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在教师节期间表彰优秀教师、评选最美教师,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的热情。开展“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感念师恩、礼敬教师,增强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相信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以及您的关心参与,通过我们共同努力,终将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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