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66/2019-00175
  • 郑州市教育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2-28
  • 2019-02-28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609号提案的答复

王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利用闲置高等院校老校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省属高校发展、积极稳要推进省属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优先支持省、市教育用地有序开发建设,省、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闲置老校区土地利用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属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工作实际,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制定了《省属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实施方案》,已经开始了对闲置高校区的土地进行了整合利用。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分类分批分期推进实施高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工作。置换将高校分为三类:一是必须置换的高校;二是应该置换的高校;三是鼓励置换的高校。对已完成控规调整的,由高校选择收购方式,尽快完成土地置换;对未进行控规调整的,市政府维持原教育用途不变,不再进行规划用途调整。

据了解,通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目前政府正按照国有土地收购的相关程序,本着"成熟一个置换一个"的原则,按照分类分批分期实施推进的要求,建立工作推进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土地置换工作。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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