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5085/2019-00025
  •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
  • 建议提案
  • 2019-05-20
  • 2019-05-20
  • 郑供销〔2019〕25号
关于加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滴第20190464号提案的回复

 张杰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中您指出我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迅速发展,同时面临着企业建设用地紧张、行业管理难、行业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正全面推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生资源作为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也将紧紧围绕垃圾分类开展:

一、依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拟定的《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建设综合垃圾分拣中心,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等将统一纳入分拣中心集中运营,相关单位优先保障分拣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大督查、协调力度,促进垃圾分类综合分拣中心项目尽快落地。

二、目前已协调规划部门,将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中转站建设纳入各新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同时,依据《郑州市都市区环卫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将与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同步纳入市政规划范围,以单独或合并的形式进行建设。此项工作随着全市各小区的新建、改造及环卫设施提升,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当中,3-5年后将取得明显成效。

三、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先试先行的要求,按照市节能办有关文件精神,由市供销社、市事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市直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相关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资源回收率。

四、为健全再生资源收运体系,提升废旧家具、衣物、玻璃等低价值资源的收运效果,我们拟结合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制定《郑州市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补贴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低价值可回收产业体系建设。

五、关于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废旧电池回收属于我市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已在拟定的《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具体由各区、管委会城管部门负责。

感谢您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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