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目前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制订”的提案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据了解,目前我市确实存在因“一刀切”禁止开展扳喷业务的现象存在,对维修企业经营和广大车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作为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我局一直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引导维修企业采取新技术、新工艺降低排放,要求维修企业必须配备粉尘集中收集系统或配备具有粉尘收集功能的打磨设备,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水性漆,要求企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老旧烤漆房进行环保升级改造。
二、经实地考察了解,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等地均有环保部门起草的相关地方性标准,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促进环保和维修行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我局将持续加大与环保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制订相关标准和实施方案,推进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三、作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主管部门,我局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露天进行扳喷作业的企业,联合辖区政府、环保等多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进行严肃处理。
四、前期,我局组织人员赴天津对集中钣喷中心建立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将着力在这方面进行有益摸索。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维修行业管理,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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