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19-00184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提案
  • 2019-07-16
  • 2019-07-17
关于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加强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建议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98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许群委员: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加强郑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重点实验室是全市科技创新体系与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是全市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基地。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是各级政府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结合体,是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科技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代表着区域创新能力和成果产业化的层次和水平,同时也彰显一个地区的整体实力”。

近年来,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我市不断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级各类研发平台2818个,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117个,市级273个。这些实验室在推动学科发展、孕育原始创新、促进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仅仅只是挂牌,没有后续跟进,包括资金、政策的支持,因此实验室建设失去了应有的动力和平台引领作用”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郑州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提供一系列条件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

加大建设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按照建设高水平科学与工程类科技创新基地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功能定位、目标任务。重点在量子与可见光通信、盾构机掘进技术、信息安全、航空航天先进材料与技术装备等优势领域,积极参与承担国家实验室、国家超算中心等国家大平台建设任务,主动融入国家创新布局;依托、整合我市特色及优势创新资源,重点支持创新活跃、研发能力强、规模大、基础好、带动力强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设发展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重点领域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一)坚持多元化投入。推动实验室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对实验室建设发展投入力度。通过政府引导、税收杠杆方式,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我市现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19〕27号)、《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郑发〔2016〕12号)、《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等文件都对研发平台建设明确了支持意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估为优秀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推进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和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加强绩效评估,形成工作合力。

(一)市科技局与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已挂牌实验室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实验室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倾听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和想法,进行梳理汇总后,吸纳好的建议、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协调解决遇到的难题。

(二)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开展年度统计调查工作。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全面动态掌握全市目前实验室运行情况,撤销部分“僵尸平台”、“问题平台”,对运行良好、成果突出的实验室择优推荐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

四、促进政策落实

进一步完善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机制,推动赋予实验室科研、分配、内部人事的自主权,认真落实人才引进、科研经费使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措施。建立评估监测机制,科学设立实验室认定和评估标准,强化实验室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

五、培养和聚集高水平人才队伍

以提高科技创新活力为核心,推动重点实验室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用人机制,吸引顶尖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用好现有人才,促进人员合理的双向流动,助推重大成果产出。推动实验室建立完善人才评价与成果、贡献相挂钩的制度,评价考核注重研究成果创新质量、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力。

六、扩大实验室开放力度

推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重大科研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实验室技术人员培养,为科研活动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推动实验室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聘用制度,设置一定数量流动岗位,吸引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共同开展联合研究。调动青年人才创新积极性,为他们提供由骨干研究人员辅导开展阶段性研究的便利条件。

七、营造创新氛围

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推动实验室建立容错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实验室建设的良好氛围,保障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确定的科学目标和任务,心无旁骛、长期稳定深耕基础理论、基础方法,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发展目标、学科方向、人才队伍等的学术指导作用,保持实验室创新活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7月1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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