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9-00227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案
  • 2019-08-12
  • 2019-08-12
关于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困难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8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劲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困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关注。对于您所提出的有关问题,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和整理,现对创贷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我们执行的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操作程序是:作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之一,政府筹集担保基金,存储于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照5倍进行贷款发放。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5万元的贷款,其中国家扶持的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地方扶持的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为国家扶持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财政全额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地方扶持贷款一年一还,可持续享受贷款贴息。

申请流程为:高校毕业生在提交相关身份证件等资料的同时,需提供反担保人(行政机关或财政全、差供、自收自支在编人员以及石油、电力、燃气、铁路、高速公路等大型企业的正式职工)或可抵押的房产到市辖区内的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也可直接到我中心开设的大学生绿色通道窗口进行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由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签订有关法律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近年来,为了将创贷政策落实好、执行好,我们印制了宣传用品和海报,组织人员开展公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到园区(市场)为商户讲解政策,并利用媒体、杂志、网络、银行网点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提高创业群体对创贷政策的知晓率。

下一步我们将利用更多手段持续深入宣传创贷政策,达到政策广宣传、深落实的最终目的,同时我们与合作银行沟通,建议其按照规定,在行内开发针对高校毕业生的融资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创贷工作提出的中肯建议,我们会按照贷款政策,积极落实,深入服务,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创贷优惠政策,助力创业,做大做强,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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