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9-00239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案
  • 2019-08-12
  • 2019-08-12
关于更好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8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劲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该建议的回复工作,多次集中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研究建议内容与建议,经局领导同意,现对涉及我局职责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对我市创业工作的关注表示深深的感谢。提案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支持、监督和推动。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对政策的了解和关注、做好创业扶持政策信息普及工作、减少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建议,也是近年来我们在开展全民创业工作中一直努力在做的事情。根据20190380号提案所列案据中相关文件和上级部门对创业工作的要求,我市人社部门现针对大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服务及实施的创业扶持政策如下:一是创业培训。凡郑州市在校大学生和毕业2年内的大中专生均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二是创业服务。人社部门的创业服务机构可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创业项目推介、创业知识讲座、开业指导、创业专家企业诊断等创业服务;三是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实体入孵经营者(2017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博士不设年龄限制,其他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补贴时限为3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的,可由市人社部门创业服务机构为其申请2-15万元的省级创业资金扶持;四是大学生初始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及在校大中专生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初始创业且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不满1年,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贴;五是创业奖励。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含3人)就业,参加郑州市年度创业示范店(企业)评选,被认定为创业示范店(企业)的经营户或企业给予年度1万元的创业奖励。高校学生在郑州市人社部门举办的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创业竞赛等活动中获胜者可获相应创业奖励资金。每年落实近10亿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帮助创业者解决流动资金需求。

近年来,郑州市每年都将落实新增就业、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等列为全市十大实事之首,作为该项任务的具体落实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推动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针对“资金下发周期长”的问题,结合郑州市创业工作实际,以后在开展全民创业服务工作中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缩短补贴资料上报的周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已从2018年第三季度开始由原来补贴资料一年上报两批次(按半年申报),调整为补贴资料一年上报四批次(按季度申报),以减少申报人等待补贴资金拨付时长。

二是多渠道受理补贴申报资料。市级创业孵化园(平台)入孵企业人员直接向所在孵化园(平台)递交申报资料;社会自主创业人员,可通过企业经营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政服务大厅两个渠道递交申报资料。

三是建立政府部门间的有效沟通与配合机制。比如:通过加强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尽快缩短审批办事流程,提升补贴资金的审批速度和各部门间的办事效率。

党的十九大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这为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创业工作各项目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坚持以培训、服务、资金扶持促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特点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创业政策,为促进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做出更好成绩。

《就业创业证》办理工作:

一套统一的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民生事务便民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郑州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近年来始终着力贯彻《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及《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各项要求,由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向进行过就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发放《就业创业证》,毕业学年高校在校生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督促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严格遵照《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中明确的“办理要件”和“办事流程”进行操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应知应会、熟练运用。另一方面要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改进就业服务的重点,实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快协助省厅研发全省统一的手机APP,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服务对象自助办理业务,达到“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的效果,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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