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9-00115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
  • 2019-08-15
  • 2019-08-15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996号提案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99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海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养老服务用房

《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8〕102号)文明确提出城乡养老设施的布局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的标准集中配建社区养老照料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住宅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各县(市、区)要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调剂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照料设施。

2019年,将根据我市实际及老年人服务需求,完成《郑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编制工作,以规范性、可行性、合理性为原则,构建郑州市新型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及用地控制,明确分级和各类养老设施的规划发展对策及建设要求,提出各类养老设施的规划实施建议,为养老设施规划布局预留空间。城市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以“15分钟服务圈”进行服务范围测算,依据居住人口密度,按每百户居民不少于30平方米等指标进行规划布局。到2019年底,全市中心城区配套完善6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各县(市)、开发区、上街区配套完善3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二、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养老服务发展

《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文均提出精简审批程序,放宽养老市场准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提出整合闲置社会资源:一是调查摸底,整合资源。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开展城乡现有闲置社会资源的调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闲置社会资源,经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个人)同意后,可由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收回,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二是放宽政策,分类处理。改造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城市经济型酒店等非民用房转型成养老服务设施的,五年内可暂不办理土地和房产功能变更手续,满五年后继续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可有产权人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功能变更手续。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行业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文提出放宽准入条件,精简审批环节。投资者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降低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的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对所有投资者实施同等扶持政策。《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文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贯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有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对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兴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加强开班支持和服务指导。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继续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四、出台服务规范,完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

《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文提出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出台郑州市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规范,完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依托第三方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推动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规范管理,为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提供指引服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养老产业发展环境

《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文提出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扶持。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的力度,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放宽信贷条件、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养老服务企业及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六、强化人才培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文提出,一是重点支持郑州市卫生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市属职业院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膳食营养等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职业院校、市属医院和知名养老机构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养老护理员、营业配餐师、老年医学、康复理疗师等专业人才培训。二是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制度,按从业年限分别给予养老护理员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的岗位补贴,合理确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工资指导价,加大职业培训,打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上升渠道。三是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和知名养老机构合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掌握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专业人才,逐步完善包括专业化服务人员、志愿者队伍等在内的健康养老人力资源保障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