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61/2019-00118
  • 郑州市民政局
  • 提案
  • 2019-08-15
  • 2019-08-15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56号提案的答复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桂勤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老人健康厨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老有所养”日益成为老年人期盼、社会关注的共同话题。自2017年,我市承担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以来,不断加强政策创制,整合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强化绩效考核,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了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老年人福祉不断增进,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公平和谐得到促进。

2017年以来,为推进我市助餐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和失能等老年群体助餐服务需求,设立社区老年人健康厨房、解决老年人的吃饭问题,我市在先后出台的《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中,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特别是2018年,我市出台实施了《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郑民文〔2018〕123号)。

该《通知》明确了老年人助餐示范点考核细则,对其面积、功能分类和设施要求、服务质量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市内五区每个区至少建设2个助餐示范点,县(市)、开发区、上街区至少建设1个使用面积不小于240㎡的助餐示范点。并提出,在本市依法成立、取得相关证照的社会服务机构均可承接示范点设立,符合条件的助餐示范点,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针对您提出的“为老人量身定制适合的饮食”问题,《通知》也进行了明确:“助餐点应提供符合老人口味,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饭菜。有条件的可根据老年人实际助餐服务需求和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提供糖尿病、高血压餐等特殊膳食,满足个性化需求”。

近年来,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多次得到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以及社会资金的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在目前正在推进的“三级三类”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工作中,要求在社区成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该“中心”设有日间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疗保健室、老人就餐室、健身康复室、社区为老志愿者服务站等场所,极大的满足了社区老年人就近日托、就餐、康复等服务需求,创立了一套适合老年人“白天入托接受照顾,晚上回家享受生活”的社区养老“一站式”服务模式。

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各自的实际,对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方法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索,涌现出一批社区为老服务的先进典型。例如,二七区正在全区推广的“温暖二七”项目,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作为“孝老关爱行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现有社区综合用房,建设“颐养安居中心—普惠照料中心—托老驿站”梯次型养老保障网,全面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置中央厨房为日间照料中心配餐送餐,设置社区老年餐桌,解决老年人急需的“健康餐”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洪乾坤                  联系电话:67178225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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