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36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8-20
  • 2019-08-2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045号提案的答复

宋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都市生态农业建设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领导和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要求、进行监督,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鞭策,将会更加有效的促进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郑州市委、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重视,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为了保证群众“菜篮子”安全狠抓了相关工作。

  一、做好都市生态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紧紧围绕“生态、科技、人文、休闲、国际化”等功能定位,我市聘请上海交大等相关领域专家,启动编制《郑州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布局规划》,目前规划基本完成。重点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按照产业布局合理、组织方式先进、资源利用高效、供给保障安全、综合效益显著的原则,以产业集群发展为引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联合开发,推进技术、信息、资源互通,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托郑州市四路协同的贸易优势,加快形成一批装备高端、科技先进、业态领先、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都市生态农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三产融合、高效农业、休闲观光、生态涵养、农民创业、对外开放等农业示范园(区)。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投资近3000万元建设市农产品追溯指挥中心,11个县区指挥分中心,382个追溯网点,覆盖全市规模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基地。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市级为龙头、县级为骨干、乡设检测站、村设安全员、企业自检为基础”层层把关的检测监管网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基本达到从农田到餐桌、检测产品品种涵盖所有食用农产品两个“全覆盖”。投资为2058.48万元,建成了郑州市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县(市)区分中心,对全市45个动物卫生检疫点、1个外埠入郑畜产品查验点、351家标准化养殖企业进行视频监控,初步实现了郑州市区域内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和责任可究,提升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市农业投入品可追溯体系2017年在荥阳建立试点,目前已取得实效,追溯体系运作顺畅,荥阳市五洲城农资批发市场,对目前入驻的120家农资商户统一登记备案,统一核查资质,统一仓库管理,统一宣传培训,产品实现统一追溯管理,为农资市场规范管理做出了积极尝试,赢得了社会认可。

  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管”出来的,更是“种”出来的。我们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狠抓生产环节管理。在种植业方面,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化肥、农药施用总量减少,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水产养殖方面,以减量提质,小池改大池,净化水体。在畜牧养殖方面,围绕落实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积极参与民生实事督导检查,全市清单中的492个规模畜禽养殖场,429个配套建设了规范的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7.2%;粪污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利用率达到93%。

  一是制定标准化生产规程,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共计293项,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对2018—2020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项目进行谋划,通过完善基础设施装备,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截至目前建成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63个,面积2万亩;1万亩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正在建设,预计2019年底完工。

  二是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进行品牌的培育。鼓励品牌认证,强化品牌培育,通过实施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进行免费环评、免费检测等优惠政策,对取得“三品一标”的主体进行资金扶持,强化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维护 “三品一标”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截至目前郑州市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376个,居全省前列,其中有机农产品16个、绿色食品111个、无公害农产品24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9个,涌现出“好想你、雏鹰、昌明奶业、博大、中牟西瓜、河阴石榴、二七樱桃”等一大批中国知名品牌。

  三是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重点种植业、水产养殖、畜牧养殖行政村、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自检体系,积极引导生产基地实行农产品包装标识、二维码追溯、产品检测合格证明,三品一标标志等多种形式的产地合格证准出制度、生产记录制度、自检室制度、送检制度等。统一印制农资采购、农资领取、田间管理、质量检测、产品销售的《生产记录本》1万余册,发放给生产主体,规范了生产记录。全市统一印发《郑州市生产基地巡查记录本》,规范了监管机构对生产基地的检查内容,实现痕迹化管理。始终把企业的档案记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种法律法规、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的证明材料查验、屠宰企业的检验检疫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常规检测作为重点,逢会必讲、逢查必看、逢检必抽,出了问题必究,使企业在潜移默化中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实行质量退出机制。以每年一次的企业主体责任宣教月活动为载体,印制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依法告知生产经营主体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多措并举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能力。紧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放松,对其进行培训,召开会议报告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定期组织经验交流等,较好地形成了上下同心、内部同力的良好监管局面。

  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

  我们坚持每逢重大节假日和会议开展专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巡查,每周二在郑州日报头版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每天四次在郑州经济广播电台“711早餐可乐”栏目播报《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在各大型市场超市LED屏上轮播当日检测结果,每天收集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编发工作信息,定时不定时组织不同类型的广场宣传活动,组织检测执法人员进社区、进市场开展“你买菜我检测”公益活动和“三下乡”活动,开通12316三农热线随时回答市民提问。这些举措提高了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正确认识、内心认可和消费信任,为提升市民的知晓度、获得感,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氛围起到了推动作用。

  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在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局良好的前提下,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个别生产者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监管盲区等问题隐患仍然存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整个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期盼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下一步我们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保障市民吃得安全、放心、优质。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农委、畜牧、食药、工商、质检、公安、财政等多部门领导为组员的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层、逐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郑州市投资496万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办监管站123个,聘请900多名村干部担任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现了涉农村级(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是发挥检测利剑作用,确保市民舌尖安全。为建立健全农产品监管队伍,市政府投资200万元购置检测、执法、取样车13台,投资3300万元购置167台大型仪器。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中心实验室经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批准的检测参数9大类、411项,能够开展检测的项目400多项,涉及果蔬、粮食、油料、水产品、畜禽产品、茶叶、干菜(果)等农产品,综合能力在省辖市中处于领先地位;投资近2400万元为6个县、2个区的县级农产品检测中心配备大型检测设备,建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其中荥阳、金水2个县级实验室通过了双认证,为所辖区内开展定量检测提供技术保障。2018年共定量检测种植、水产养殖农产品2120批次,定性检测261.6多万批次,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共销毁检测出的不合格农产品共计1.79万公斤,其中蔬菜10138公斤。畜产品检测方面,克服了试验室场地不足,无法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利用多种力量,加大了检测力度,全年共完成检测任务6771批次(包含农业农村部120批、省畜牧局365批),其中风险监测3737批次,监督抽检303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48批次,合格率为99.3%,对检出的问题都依法进行了相应处理。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重拳出击打击违法犯罪。为净化农资市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市农委整合执法资源,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每年都与各市场、超市、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书,发放监管公开信。同时,建立郑州市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联打联动,由市农委牵头、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工信、畜牧等部门参加,协同作战,每年春、夏、秋、冬四季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拉网式重点排查,特别是对存在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行为的严肃处理,对发现生产经营农药的“黑窝点”坚决铲除。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严格审查农药经营标准,对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经营许可证,对取得经营资格的严格监督。每年我们都要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079家,出动执法人员7859人次,查处问题83起,涉及金额103.0847万元,责令整改31起,媒体宣传128次,发放宣传材料75346份,指导培训7863人次。通过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管理得以进一步规范。

 

2019年8月2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质量监管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马广欣                联系电话:67170735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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