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367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8-20
  • 2019-08-2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14号提案的答复

齐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源头预防

  (一)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按照农业农村部化肥使用登记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深入推进化肥和农药使用技术。一是科学施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不断完善、更新粮食等大田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参数,建立健全经济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扩大配方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上的应用,着重推进经济园艺作物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建立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上半年累计推广花生、玉米、蔬菜、瓜果及其他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63万亩。上半年施肥量占去年施肥量35.5%,基本实现了连续三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二是推进绿色防控。建设病虫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建设一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健全病虫监测体系。推进科学用药,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实现农药减量控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今年以来,已开展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108万亩次,开展大蒜病虫害统防统治1.05万亩次。对夏蝗进行拉网普查,澄清夏蝗发生分布情况,组织开展大面积人工防治和飞机防治,用“运五”飞机和无人机防治3万亩,人工防治3.1万亩,取得了较好的统防统治效果效果。

  (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郑州市农委下发了《郑州市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中牟县被列为废弃农膜回收省级试点,重点围绕大蒜花生等作物开展地膜回收利用,通过应用加厚地膜、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等,构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体系,2018年底农膜回收率已达到80%。截至目前,中牟县已完成试点花生2000亩高标准农膜覆膜工作,正在持续开展田间观察记录;大蒜废弃农膜回收各阶段试验工作也已,为下一步编写大蒜农膜回收田间试验报告做准备。郑州市农委7月初外地调研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已结束,目前正在编制郑州市废弃农膜回收方案。

  (三)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根据《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推广省级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试点经验在中牟县、惠济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探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路径,并在全市推广开来。目前中牟县和惠济区已着手构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郑州市农委正积极研究,相关情况已汇报上级,将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着力构建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回收处理工作将在整个郑州市推广开来。

  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进展情况

  郑州市农委制定了《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方案》等文件,分解省级任务,有任务的县市区已经着手与第三方联系,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荥阳市和巩义市正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作。

  三、养殖业污染防控

  (一)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畜禽养殖大县和规模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的新格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连续2年被列入了省、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并顺利通过了河南省2017、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的考核验收,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到了75%。

  (二)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大力支持养殖场(企业)开展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项目建设;适养区内的39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已有341家配套建设了规范的、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储存处理设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合格率达到了86%。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一是全面完成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工作,依法科学划定了15个县(市、区)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对禁养区内的212个规模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了全面关停,清养畜禽折合生猪当量约20万头。二是继续巩固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成果。鼓励支持养殖场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进行改造升级,推动畜牧业标准化发展,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三是郑州市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全市水产品年产量3000吨以上的荥阳、惠济、金水、中牟、东区等县(区、市)已全部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其中荥阳、中牟和金水已发布。惠济、东区正在审核。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四、种植业污染防控

  积极开展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示范。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监测标准和方法,郑州市农委建立秸秆资源台账,调查核算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扶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五化”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项目、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今年以来,我市“三夏”农作物秸秆以小麦秸秆为主,机械粉碎直接还田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我市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2%。预计2019年全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93%以上。有效的实现了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同时也有效得降低了秸秆焚烧对环境的污染。

  五、农村生活垃污染防控

  根据2017年郑州市人民政府18号文件精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7年继续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分类集中处理”的模式;2018年运行模式基本形成;2019年运行模式正常运行。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2018年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通过省级达标验收,2019年底前中牟县、登封市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实现了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使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理率达到95%,农村生产废弃物利用率达到90%和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形成了“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目前,我市以省级达标验收为重点,从保洁队伍和设施设备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入手全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市共有农村保洁员10920人,农村配备垃圾桶252292个,人力和机动三轮车6908辆,大型垃圾转运车293台,垃圾中转站171座。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已于2018年通过升级达标验收。登封市、中牟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将于2019年底前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攻坚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确保各项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实处。按照“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的原则,涉及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凝聚整改合力。加强协作与配合,深入、有序地推进土壤防治攻坚工作的开展。同时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

  (二)持续严控农业投入品与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一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绿色防控、高效药械和实施精准施药技术,保持全市农药用量下降趋势。二是做好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利用好中牟县开展农膜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实验示范工作,推广省级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探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路径,建立强化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探索农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模式,并在全市推广。三是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宏观规划。合理规划秸秆利用项目和产业发展的地址和规模,延长秸秆梯级利用的产业链,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格局。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财政补贴激励补偿机制。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按照秸秆利用量进行补贴,进一步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开展科研、生产的积极性和农户供应秸秆的积极性。

  (三)持续督促对全市畜禽粪污污染问题的全面整改。一是开展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对未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制定工作计划,限期配套建设;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督促限期整改完善;对已配套设施但未正常运转的养殖场,督促其正常运转。二是开展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回头看”活动。对已关闭规模养殖场,摸清是否存在复养现象;对原未达到规模标准养殖场,摸清是否扩大产能,达到关闭搬迁规模标准;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开展专项整治,限期配套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确保其不污染环境。三是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摸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是否达到“三同时”;对2014年以前建立的老养殖场,摸清环评情况,妥善解决历史遗漏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改进措施,加快推动治理工作开展。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2019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资源利用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张海涛              联系电话:67170713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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