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37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8-20
  • 2019-08-2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72号提案的答复

郭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生蔬菜产业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水生蔬菜产业的提案”,对改善我市蔬菜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很大作用,是推动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的重要举措,对治理水患、净化水质、美化环境,打造天蓝水清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郑州市水生蔬菜主要有新郑和中牟、荥阳黄河滩区一部分种植的莲藕,全市总面积1万亩左右,其中,新郑市创新发展的井水莲藕,是地方特色名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农民增收情况较好,但随着郑州城区面积扩大,我市水资源紧缺,劳动力资源不足,井水莲藕面积逐步缩减,水生蔬菜在我市发展受限比较大。

  2018年11月,郑州市市长王新伟在调研郑州湿地公园时指出,坚持“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要求,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统筹、双促进,全面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四大行动”。要加强生态建设,呵护好湿地生态环境,确保水域环境持续改善、水功能充分发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水生蔬菜产业符合当前郑州市生态环境改善目标要求,可以选择合适品种在局部地区有针对性地发展。

  现针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1.政府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支持科研院所对水生蔬菜品种培育及其相关技术的研究。通过引导和支持,为水生蔬菜新品种研究、相关技术研究开发提供支持。我们将建议市政府围绕郑州生态水系建设尽快研究出台郑州市水生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科研院所对郑州市适生水生蔬菜品种选育及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科学合理减少化肥及农药的施用,降低农药肥料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方面进行研究,为我市水生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选择适合发展区域开展示范推广,作为农民致富的一种手段,营造市民休闲观光的好去处。

  2.政府应对水生蔬菜相关企业、种植合作社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并实施按照推广面积进行补贴。郑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郑政文〔2018〕31号)提出:建设鱼塘湿地,继续实施连片鱼塘生态改造工程,把单体小面积鱼塘扩并成大水面,养殖方式由高密度养殖转向低密度生态养殖,根据生态建设农田湿地;大力发展水稻、莲藕等湿生作物种植,扩大农田湿地面积。大力推广稻(莲)鱼综合种养模式,少化肥农药使用,优化土壤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放鱼净水工程,大力推广以鱼控草、以鱼控藻等净水模式,在湖泊水库、城市景观水系等公共水域,因地制宜开展以滤食性、草食性鱼类为主的“放鱼养水”活动,促进以渔净水,改善水域水质和环境。对发展湿地产业的相关企业、种植合作社按照每亩4万元的财政补助给与支持,这项我市湿地发展政策、对水生蔬菜产业发展是一个有力促进。

  3.政府在政策上应尽可能地放开,设立水生蔬菜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简化申报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为加快我市水生蔬菜研究,推进水生蔬菜产业发展创造优惠条件。

  针对该项建议,我们将尽快汇报到上级部门,建议在都市生态农业项目中列出水生蔬菜专项资金,对发展水生蔬菜产业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和种植合作予以支持,为加快我市水生蔬菜研究,推进水生蔬菜产业发展创造优惠条件。

 

2019年8月5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农业生产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班青宇              联系电话:67170728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