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375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8-20
  • 2019-08-2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504号提案的答复

汪德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我委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站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层面,重点在壮大乡村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方面,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以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结合您提的内容,我们对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机制创新等多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具体内容,现答复如下:

  一是做好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站位国家中心城市,依托中原城市群和“1+4”大都市区建设重大发展优势,制定了全市乡村振兴“1+2+5”规划体系,1即: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即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个实施意见;5即:制定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科技振兴、乡风文明、组织振兴、扶贫攻坚等5个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同时,还建立了建立了《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点项目库》,共纳入项目1606个,总投资8477.2亿元,2018-2022年计划投资6948.1亿元。《项目库》主要涵盖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包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包括基层党建和乡风文明建设)七大领域。

  二是加强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总揽全局,把五级书记作为抓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了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了郑州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委、财政局、市农委等多个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农委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计划,根据规划出台年度实施方案,协调出台支持乡村振兴配套政策。全市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先后出台了郑州市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都市湿地农业、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都市生态农业保险与担保、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乡村振兴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生态补偿,扶持发展生态高效种养业;实行保险保费补贴,强化投资担保,降低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解决融资难问题;通过实施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壮大各类农业企业;按照市级财政年度扶持资金总额1000万元左右/每村的标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项目。政策带动作用日趋明显。

  四是强化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按照“依法依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体系下,计划设立郑州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基金。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智慧农业、医疗健康、康养产业、生态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以乡村振兴项目为载体,采取“国资引导、社会领投”的方式,有机融合基金政策性定位与市场化运作,引导大型工商企业、金融资本、其他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政府+企业+资本”三驾马车助力乡村振兴。

  以上是我们对提案的答复,如有不当,请予以批评指正。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2019年8月14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发展规划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白忠政              联系电话:67170736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