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379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8-20
  • 2019-08-2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595号提案的答复

师艳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助力我市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中央鼓励各地在财政资金支农机制方面不断探索新模式,在农业领域力推财政支农资金产业基金化运作模式。2016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5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确定在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2018年2月28日,市政府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设立方案》(郑政文〔2018〕47号),基金由市农委主导,通过“引导基金+专项子基金”运作模式,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作用,吸收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现代都市生态农业和乡村振兴领域。按照市政府安排,专项基金运作和项目建设由市农委主导。市农委高度重视,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织专题培训。在市政府组织的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农委领导参加的南京农业大学培训中,专设都市生态农业和基金课程,到外地学习考察;组织各县(市、区)农委、企业等有关人员参加项目和基金运作专题培训;先后组织市农委、县(市、区)农委和有关人员到浙江安吉、南京、成都等地学习考察,深入项目调研、指导。经过积极努力,取得明显进展。

  一、工作安排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的通知》(中发〔2018〕18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豫发〔2018〕24号)及《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3号),制定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根据《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第三条第七项“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计划启动城乡融合共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6个。

  二、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郑州市田园综合体建设专项工作方案》(郑政文〔2018〕13号)、《郑州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设立方案》(郑政文〔2018〕47号)有关精神,在市农委和各县(市、区)的积极努力下,全市共上报项目56个,经过进一步筛选,各县(市、区)政府申请入库项目17个,每个项目涵盖2-3个行政村、4-10平方公里面积,规划总面积135平方公里,预计总投资440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在此基础上,2018年9月、10月,在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城乡融合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筛选了一批项目基础较好、规划符合要求、村集体利益联结机制清晰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家、各县(市、区)政府组织,通过实地审查和陈述答辩等环节进行评审,4个项目通过了评审,具备郑州市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条件,其中新郑市1个,巩义市2个,二七区1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2019年6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及基金支持的推进,探索、落实支持村集体经济打造田园综合体的发展模式,力争把郑州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及市政府基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模式打造成全国示范。

  (二)市农委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助,争取基金早日合规、安全投放。

  (三)市农业担保公司按照市农委安排,协助农委与财政局将生态基金资料移交至投控公司,与中融创对接推进基金支持项目。

 

2019年8月12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农村建设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崔亚东              联系电话:67186617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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