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19-00386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提案
  • 2019-08-20
  • 2019-08-20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860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860号提案的回复

民建郑州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郑州市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是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承包地“三权分置”后,党中央在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是给全国农民群众吃下的又一颗定心丸,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村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顺应了广大农民群众愿望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您的建议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采取直接延包30年的办法,不再进行土地的调整,以户为单位,生不增、死不减。”目前,国家正在安徽省天长市搞试点,各地有的也在探索调研,郑州市身为国家中心城市,应该早谋划、搞好顶层设计,在去年10月份,市领导就对这一问题有批示,要求农委深入调研,制定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的衔接。目前,郑州市农委农村改革处正深入基层调研,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后,郑州市结合我市的实际和基层群众的需求出台相衔接的办法和措施。

  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截止6月底,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数量5479家,主要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目前,经认定的市级示范社308家,省级示范社19家,国家级示范社28家。您提到“1.明确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和作用,分类支持。和2.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建议,也是今年农村经济处工作重点。今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年,目前正在开展对“空壳社”的清理整治工作,对农民合作社进行规范管理,实行动态监管,真正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作用。我们也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探索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办法,对种植类、养殖类和种养结合类进行分类扶持,特别是对蔬菜、瓜果类和养殖类要重点扶持,保障我市的“菜蓝子”工程。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截至6月底,全市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基本完成,正在组织验收。全市20173个清查单位(包括186个乡镇、2401个村17586个村民小组)均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数据录入工作。全市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736.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23.6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820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608.8万亩。目前,县级自验工作已结束,依据《郑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实施方案》,市农委正在组织市级验收,确保在8月上旬前完成市级清产核资验收工作。全市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全面推进,已完成股改革的村达到47%,年底前完成70%以上,明年上半年全市股改工作全部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的目的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今年市财政投入1亿元在六县市选择68个村进行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农村发展“物业经济、资产经济、产业带动、劳务服务、光伏发电和村企合作经济等模式。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近几年的试点来看,有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农业是弱质产业, 农民是弱势群体。发展现代农业, 不仅要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农产品, 还要提升农业竞争力, 让从业农民获得合理收入。当前工农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依然明显, 因此判断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衔接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 是小农户能否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改善收入状况。近几年我市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面不断探索,培育了荥阳新田地种植合作社全托管模式,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面积达10亩,涉及荥阳市、巩义市、兰考县和武涉县;培育了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社员400多户,入股土地3300亩,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目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下在蓬勃发展,群众的积极性很高,我们也在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培育更多、更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2019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市农委农村经济处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梁泽峰              联系电话:67170730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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