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9-00077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7-19
  • 2019-09-13
关于在郑州市人才公寓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打造国(境)外人才公寓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876号提案的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人才公寓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打造国(境)外人才公寓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对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表示感谢。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尊敬的刘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人才公寓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打造国(境)外人才公寓的提案”已收悉。首先对您能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我市房地产事业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表示感谢。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为落实国家关于国(境)外人才住房问题的相关政策,参考上海、深圳等地对于国(境)外人才回国后可享受的住房优惠政策,建议我市从已建(待建)人才公寓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国(境)外人才公寓,用于解决和改善在郑的国(境)外人才的住房问题。

       近年来,郑州市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打造内陆地区人才集聚高地和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在积极实施 “智汇郑州”人才工程的同时,大力推进了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目的就是想引进并留住大量高技能、创新型、紧缺型工匠人才,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的问题。

       一、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情况

       自2017年7月以来,郑州市作为国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一是逐步完善全市住房租赁政策体系。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先后起草并印发了《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文〔2017〕43号)、《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49号)、《利用安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50号)、《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商品住房供应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51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54号)。并以我局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屋租赁企业经营管理的通知》(郑房〔2018〕43号)、《郑州市房屋租赁行业信用管理办法》(郑房〔2018〕206号),下一步,我局将分别会同财政局和事管局制定《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暂行办法》和《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住房租赁企业培育工作初见成效。目前我市已建立了“3+9”国有住房租赁平台体系。截至2018年底,全市新增各类住房租赁企业3106家。住房租赁供应主体培育初见成效。三是住房租赁平台建设进展顺利。试点工作以来我市积极筹备研发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并于2017年底上线运行。目前平台已实现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住房租赁网上签约、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从业主体管理、信用评价、数据统计分析等多项功能。四是切实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截至目前,全市在建、筹集青年人才公寓、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和配建租赁住房等60000余套。下一步我市还要结合安置房房源充足的特点,加大利用安置房用作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二、我市人才公寓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7月,我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同年8月份,我市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7〕43号),《通知》中要求:“出台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人才公寓建设模式、建设标准、申请条件、分配方式、租金标准和优惠政策等,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

       2017年11月,我市正式公布了“智汇郑州”人才工程“1+N”政策体系,推出了30条郑州史上“含金量”最高的广纳人才新政。其中《郑州市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免租住房实施办法(暂行)》(郑政办〔2017〕129号)对来郑工作的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免租住房相关事宜予以了明确。

       2018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18〕48号),方案明确了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的原则和目标:我市首批青年人才公寓共计划建设(含购买)25000套,分两期进行,2018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一期共5000套,均由市本级承建;二期共2万套,市本级承建5000套,市内五区各承建不少于1500套,四个开发区各承建不少于2000套。

       2018年5月,我市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49号),其中规定,郑州市人才公寓按照建设模式分为政府统建、用人单位自建、按比例配建和市场运作四种模式,其中,市本级政府统建的部分人才公寓,重点面向新进大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和纳入国资委资产管理国有企业分散性人才,以及中央、省属驻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以上且本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高端人才。县(市、区)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县(市、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市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2项目共25344套青年人才公寓在建,其中,市级项目8个、9655套,区级项目24个、15689套。具体进展情况见附件(附后)。

       三、关于在人才公寓项目中设立国(境)外人才公寓相关事宜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8〕49号)要求,政府统建的人才公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房源及人才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其中,您在提案中提到的25000套青年人才公寓,该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于2017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成立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文〔2017〕219号),正式成立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事管局,我局为成员单位。

       截至目前,我市人才公寓分配实施细则和青年人才公寓分配实施办法分别由我局和市事管局制定,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您所提建议进行综合考虑,待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

       我市作为国家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推进,虽然各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保障国(境)外人才来郑工作、创业营造良好住房租赁环境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创新的地方来积极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为国(境)外人才住房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最后,热诚欢迎您今后对我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予以更多的关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以促进我们更好地工作,使我市房地产业沿着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道路前进。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情况表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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