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9-00381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15
  • 2019-08-15
  • 2019-08-15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切实解决老年人出行难的建议的答复(提案编号:第20190077号)

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切实解决老年人出行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切实解决老年人出行难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结合我局职能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快成立各级领导小组的建议

  为保证加装电梯有序推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已成立以吴福民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具体负责联系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协调加装电梯工作开展等日常工作。各区也根据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成立了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二、关于推动加梯工作的建议

  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原则为“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业主自身对加装电梯的意愿是开展此项工作的基础,难以设立中远期目标和推进时间表。为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市城建局积极宣传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实施加装电梯的积极性:一是编辑印发《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主要包括加装电梯办理流程、出资参考比例、各区办理地点、加装电梯企业名录、加装电梯协议样板等,从操作层面为群众实施加装电梯提供指导,目前,该手册已向全市发放;二是《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城建局与省市新闻媒体联系,发布相关信息,接受联合采访,集中回答有关疑问;三是设置公开电话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在怡馨家园等社区召开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全面细致的为群众宣传政策、解答疑惑,指导群众实施加装电梯。

  三、关于出台我市地方性政策的建议

  为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我市已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印发实施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并由市城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郑建文〔2019〕83号),初步完成了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顶层设计。

  四、关于财政补贴的建议

  根据郑政文〔2018〕208号和郑建文〔2019〕83号文件精神,对市内五区自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实施之日(即2018年12月17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且按照要求履行联合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可申请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标准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15万元/台予以补贴。有条件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区级财政补贴力度。

  五、关于动用维修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建议

  为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根据《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文件精神,在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使用登记证后,业主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配偶或其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需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使用业主分账户中的维修资金,使用后的分户账面余额不应低于应当归集额度的30%。

  六、关于组织协调住户矛盾的建议

  为确保加装电梯工作在友好、和谐的基础上进行,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中明确了“业主自主协商为主、社区组织调解为辅、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区级职能部门提供技术咨询”的多层次矛盾调解机制,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期和前期。相关业主首先就加装电梯进行自主协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物业公司等应对协商工作予以协助,帮助相关业主开展调解工作。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依法组织调解,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相关部门应提供技术咨询。

  七、关于简化流程的建议

  一般的建设工程在办理建设手续过程中,为保证土地合理利用、城市合理规划、建筑结构安全等,需要通过土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房管部门审批等,要件多、周期长,若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办理,会给群众带来较大的“跑腿”负担。为给群众加装电梯提供便利,最大程度缩短审查周期,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明确,一是实行区级联合审查、验收,由区级建设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和联合验收意见;二是实行“一窗受理”,要求各区设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受理窗口,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八、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管城区已于6月14日召开了我市首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宇通花园4部电梯的联合审查,这4部电梯目前正在施工;中原区已有6部电梯完成公示,并出具了公示报告,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金水区、二七区分别有5部和1部电梯正在进行方案和协议公示。

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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