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9-00384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19-08-15
  • 2019-08-15
  • 2019-08-15
关于加快试点,创新模式,推动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答复(提案编号:第20190177号)

尊敬的郭岭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试点,创新模式,推动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加快试点,创新模式,推动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结合我局职能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组织保障,试点先行”的建议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方面。为保证加装电梯有序推动,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已成立以吴福民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勘察设计处,具体负责联系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协调加装电梯工作开展等日常工作。各区也根据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成立了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二)开展调查摸底方面。根据前期房管局对我市老旧小区摸底数据,我市市内五区目前有老旧小区2000余个,涉及楼栋9000余个。为进一步摸清当前有加梯意愿的楼栋(单元)数量,各区加梯办在前期牵头组织了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共登记有加装电梯意向的楼栋(单元)200余个。

  (三)研究推进办法方面。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原则为“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业主自身对加装电梯的意愿是开展此项工作的基础。为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在推动此项工作时更多是从加大宣传力度方面开展,提高群众实施加装电梯的积极性:一是编辑印发《郑州市既有住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主要包括加装电梯办理流程、出资参考比例、各区办理地点、加装电梯企业名录、加装电梯协议样板等,从操作层面为群众实施加装电梯提供指导,目前,该手册已向全市发放;二是《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城建局与省市新闻媒体联系,发布相关信息,接受联合采访,集中回答有关疑问;三是设置公开电话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在怡馨家园等社区召开宣贯会,全面细致的为群众宣传政策、解答疑惑,指导群众实施加装电梯。

  (四)出台政策配套方面。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体系,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会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4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的通知》(郑建文〔2019〕83号),文件中对财政补贴的补贴原则、适用范围、补贴标准、申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为给群众从操作层面提供指导,市城建局组织印刷了《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手册》。该《指导手册》内容丰富,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纳入其中,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二是提供参考信息,制作了加装电梯工程企业名录、各楼层出资参考系数及计算案例、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加装电梯业主授权委托书等参考资料,供群众借鉴使用;三是积极解答疑问,制作《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问》,就目前群众关注度较高的20个问题,统一进行解答;四是明确各区办理部门,整理形成《郑州市市内五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责任部门及咨询电话》,便于群众咨询。

各区也均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出台区级实施方案或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小组等方式积极推动加梯工作开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体系。

  (五)明确工作机制方面。市城建局建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底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将结果予以通报,提高各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二、关于“政府引导,分步实施”的建议

  市城建局积极指导各区开展加装电梯工作,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以加装电梯意愿较为统一的社区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多渠道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实施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政策宣传进社区、在社区设立加装电梯咨询窗口等方式,为群众实施业务指导。为确保加装电梯工作在友好、和谐的基础上进行,在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中明确了“业主自主协商为主、社区组织调解为辅、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区级职能部门提供技术咨询”的多层次矛盾调解机制,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期和前期。相关业主首先就加装电梯进行自主协商,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物业公司等应对协商工作予以协助,帮助相关业主开展调解工作。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依法组织调解,涉及相关部门职能的,相关部门应提供技术咨询。

  三、关于“完善机制,明确主体”的建议

  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中明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原则之一就是“业主主导”,加装方案、加装资金分摊比例、后续管理方案及费用分摊等事项均应由加装电梯相关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文件还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实施主体、资金筹措、审批程序、实施加装、管理维护等内容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同时,借鉴外地市经验,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区级联合审查和“一窗受理”。目前,各区均在以文件精神为指导开展加梯工作,市城建局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制定和指导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四、关于“创新模式,合力推进”的建议

  根据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精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本栋(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申请人,负责组织协调意见统一、方案制定、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意增设电梯的所有业主可书面委托1-3名业主或原产权单位、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同时,为落实《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2018〕126号)文件要求,郑政文〔2018〕208号文件明确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

  五、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管城区已于6月14日召开了我市首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宇通花园4部电梯的联合审查,这4部电梯目前正在施工;中原区已有6部电梯完成公示,并出具了公示报告,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金水区、二七区分别有5部和1部电梯正在进行方案和协议公示。

下一步,市城建局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提升群众居住品质。


2019年8月1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