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汪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再加大我市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近年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坚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扬尘、燃煤、工业、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创新理念,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使我市大气治理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我局主要工作涵盖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加大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投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财政预算支出党的重点保障范围,逐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10月,郑州市委下发了《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明确要求由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财政投入,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于引导性资金支持,制定完善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领域的财政补贴政策,对环保“领跑者“企业”实施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建立农村居民清洁取暖补贴机制,对直接涉及农村居民入户投资部门给于补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坚持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技术研发等,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激励支持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帮助企业降低治理成本。
二、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提高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遏制盲目重复建设。从源头上控制工业企业污染,督促企业开展提质提标治理工作,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及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审批,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从源头加强污染治理。
三、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2018年4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打七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其中第二个就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18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指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
(二)郑州市移动源污染现状。郑州市正处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机动车保有量大、增长速度快。截至2018年底,机动车保有量约410万辆,汽车突破350万辆,位居全国第7位。郑州2016年大气灰霾污染专项研究结果显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为25.5%,为第二大来源,郑州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过境车辆数量庞大,尾气排放污染严重。建设工地数量众多,各类工地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量大质次,污染严重。
(三)主要工作。
1.环保合格标志工作。2005年《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就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2009年至2017年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实施了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即“黄绿标”制度),并对黄标车采取分区域、分时段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2017年,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证监委联合下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同时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2.1050+N专项执法工作。我市机动车污染郑州市通过源头管控和“1050+N”专项执法,逐步形成了移动源污染管控的“六双、三委托”工作模式。一是“两限一禁”抓源头,通过机动车尾号限行、划定高排放重型柴油车限行区域和率先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抓源头管控。二是通过10个固定遥感监测点位、50个人工卡点联合执法、柴油货车停放地抽测执法、油气回收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控和I/M站建设等方式,初步构建了全天候、全方位“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管体系。三是按照“六双、三委托”模式开展工作,分别是市直相关部门和市、县“双联动”;多部门执法和惩戒“双联合”;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双降”改造;对企业和车辆(机械)开展“双随机”抽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进行“双查;对超标车辆实施运营机构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双朔源”和检测抽测“三委托”。近年来,郑州移动源污染管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的同时,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
3.加快老旧车辆深度治理和淘汰工作。201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等文件关于淘汰黄标车的相关要求,我市全面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2017年底前,已经圆满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2019年,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和方案,明确提出加快老旧车辆深度治理和淘汰工作。
(1)严格高排放柴油车辆进行区管控。2019年6月底前,建设禁限行区域道路监控抓拍系统。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车(黑名单车辆)全部纳入道路卡口监控抓拍、人工缉查布控进行管控,禁止上述车辆在禁限行区域范围内行驶。禁止农用车在禁限行区域范围内行驶。公安部门对黑名单车辆不得办理入市通行证。
(2)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制定出台全市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完成省定淘汰国三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目标任务。
(3)开展重点管控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物流配送、邮政、押运和搬家等行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集中整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单位(市政、环卫、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电力检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集中整治工作。
(4)开展市政环卫等车辆纯电动动化。要求市区内运行的市政环卫车和烟草配送车,2019年底前50%以上更换为纯电动车,2020年底前全部更换为纯电动车。
4.强化大用户管理。2019年4月底前,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对重点工业企业、公交、客运、物流运输企业、旅游、邮政等用车超过20辆的用车大户的摸底调查,城管部门完成对市政、环卫等用车超过20辆的用车大户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柴油车大户清单。用车大户应签订绿色运输承诺书,在采购新车时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
四、加强舆论宣传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环境新闻宣传报道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舆论氛围,为凝聚社会合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运用“绿色郑州”新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绿色郑州”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有关政策,传播环保知识,积极和群众进行互动交流,2018年,共发微博近5000条,粉丝近20万人,微信2000余条,粉丝近3万人,处理投诉、咨询800余件(次)。目前,“绿色郑州”新媒体宣传平台已在全市媒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各大新闻媒体网络客户端纷纷对“绿色郑州”新媒体平台的稿件进行转载。多次排名“中国政务绿色公号周榜TOP20市县榜”前列。
(二)加强社会化宣传,积极推动公众参与。一是组织开展六五宣传周活动。2018年,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在一周的时间里先后举办了8场次全市规模的大型的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假期对郑州市县(市、区)的“小散、乱”企业进行了调查、调研,共收到304份有效实践报告。三是组织开展公众体验日活动。组织市民、小记者先后开展6次公众体验日活动。四是成功举办中国生态文明大讲堂活动。10月29日上午,由中国环境报社、河南省环保厅主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大讲堂”在郑州成功举办。
(三)持续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一是联合教育局对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优秀教案、百名环保小卫士、中小学生环保征文大赛、绘画大赛的优秀作品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二是联合工信委、市教育局开展2018年度绿色系列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三是组织教师或学校环境教育负责人参加2018年河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师资培训班及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18年河南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培训班。四是举办河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百场宣讲活动(郑州市)报告会。五是开展2019年中国青少年生态环境教育示范课进校园活动调研工作。六是开展环境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组织推荐20件作品参加全国环境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在巩固成果的同时,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高排放柴油车辆进限行区管控。2019年6月底前,建设禁限行区域道路监控抓拍系统。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车(黑名单车辆)全部纳入道路卡口监控抓拍、人工缉查布控进行管控,禁止上述车辆在禁限行区域范围内行驶。禁止农用车在禁限行区域范围内行驶。公安部门对黑名单车辆不得办理入市通行证。
(2)推进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制定出台全市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完成省定淘汰国三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目标任务。
(3)开展重点管控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物流配送、邮政、押运和搬家等行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集中整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公共服务单位(市政、环卫、园林绿化、道路维修、工程抢险、电力检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集中整治工作。
(4)开展市政环卫等车辆纯电动化。要求市区内运行的市政环卫车和烟草配送车,2019年底前50%以上更换为纯电动车,2020年底前全部更换为纯电动车。
(5)强化大用户管理。2019年4月底前,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对重点工业企业、公交、客运、物流运输企业、旅游、邮政等用车超过20辆的用车大户的摸底调查,城管部门完成对市政、环卫等用车超过20辆的用车大户的摸底调查,并建立柴油车大户清单。用车大户应签订绿色运输承诺书,在采购新车时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较大的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