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868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提案
  • 2019-11-19
  • 2019-11-19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17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丁永林代表: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对郑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与环保治理协调共进的提案”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总体要求,我市各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等“四大结构”调整,狠抓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等“六控”,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

在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辨证关系的过程中,我市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双统筹、双促进”的路子,自2015年至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由7315.2亿元增长至10143.32亿元,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由19.8%提高到21.1%;与此同时,我市市空气质量也取得了明显改善,与2015年相比,郑州市PM10年均浓度下降61微克/立方米,下降率36.5%,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1;PM2.5年均浓度下降33微克/立方米,下降率34.4%,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2。2018年,我市共投入环境保护各项资金共1550.07亿元,其中,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转结约1.6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79亿元,市级环保资金投入74.47亿元。我市通过坚持不懈在经济发展中整治环境、在环境整治中提升发展品质,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一、污染治理及应急管控方面

按照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统一部署,郑州市不断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绿色调度和差别化管控,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推进全市秋冬防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绿色调度”,不搞“一刀切”。工业企业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绿色调度”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对3家使用SCR脱硝工艺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排放在50毫克/立方米以下水泥企业由原来的错峰停产调整为不错峰;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产值高、工艺先进、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涉VOC行业,不再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施工工地方面,对重大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分为一类、二类,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实施差别化管控;将大气环境信用评价好的工地评为“绿色工地”,降低应急管控要求。依据大气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工业企业纳入“黑名单”后,在失信信息披漏期限内,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后,按照一定的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撤销失信记录或缩短失信记录使用期限,重建信用尽快恢复生产。

二是严格治理措施。结合我市实际,针对重点污染源,出台更加严格的治理措施。扬尘污染方面,严格落实建筑工地“8个100%”治理标准和“一票停工制”,对督查发现的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责令进行停工整改,并进行媒体曝光。工业污染方面,加严实施错峰生产,对我市排放量较大的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金属、医药等6大类12个行业598家企业,逐家落实“一厂一策”,限产比例平均比河南省增加20%左右。机动车污染方面,增加联合执法卡点;严厉查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严格重型车辆管控,对重型载货车辆实行区域禁行,确需进入市区的经审查后发放通行证;实施重污染天气重型车辆入市通行证制度,对确需入市运输的,发放预警通行证,无通行证的禁止入市;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市区四环以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三是强化应急管控。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全市应急管控企业共3760家,其中黄色预警2542家,橙色、红色预警3760家;组织应急管控企业进行培训,建立“一企一策”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应急管控公示制度;坚持会商制度,加强分析研判,每天2次空气质量会商,提前发布预警,加严一级管控;加强应急管控调度,建立完善日调度机制,通过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管控平台监控、无人机巡检和现场督查,对全市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管控的问题进行严厉处罚、追责。

四是强化执法督查。向全市建筑工地和工业企业派驻“三员”,强力推进“路段警长”“工地警长”制度,督促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实施无人机飞行巡检,督促落实城乡结合部整治。实施三级督导,市环境污染督导组强化督政,市降低氮氧化物督查组强化督车,市攻坚办联合执法督查组强化督企;市直牵头委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行业督查;县(市、区)强化属地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监管到位。根据“一市一策”郑州跟踪工作组评估意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污染强度,缩短了污染过程,重污染期间日均PM2.5浓度下降10-20%,有58%的天数实现了污染等级的降低,其中15%的天数从重度污染减为中度污染。

在治理污染防治过程中,一方面加大对违规工业企业的管控处理;一方面提升环保部门的服务意识,增强科学治理观念,引导企业“绿色生产”,扭转以往污染重了“一停了之”、工期紧了“一放了之”的被动局面,破解过去“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怪圈,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环保治理的协同共进奠定基础。   

二、危废处置方面

郑州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5家,其中多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单位2家,单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单位1家,单类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5家,单类别危险废物收集单位7家。河南中环信环保公司前身是河南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河南省为落实《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号)要求,于2006年5月规划建设的全省首家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之后原省环保厅于2010年5月和2018年8月又核发两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分别是南阳康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许昌)。

鉴于产业结构及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特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布局由省级统一进行筹划。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2019至2020年)》中明确:综合考虑全省18个省辖市产业结构、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现状,在豫东(商丘市、开封市、周口市)、豫西(洛阳市、三门峡市)、豫南(驻马店市、信阳市)片区各新规划1个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推进豫北片区(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济源市)已审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适当扩大豫中片区(郑州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漯河市)和南阳市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对现运行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引进先进技术。这是目前危废处置现状,一切正在积极扩展完善,逐步解决污染物出路问题,为地方绿色发展扩容。

三、下一步污染防治几点思路

一是过程管控要“从实”。要注重把功夫下在平时,稳扎稳打,既不急于求成,也不懈怠停滞,着力提升管控能力,分区域、分时段、分行业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分类施策,避免“一刀切”。要根据环境容量大小和城市发展实际,持续优化政策举措,实现环保与发展的双赢。

二是技术手段要“匹配”。要着力转变治污方式、管理方式,向技术要成效、向技术要潜力,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投入使用,通过科学监测和分析确定污染因子,有的放矢采取综合整治和执法监督措施,不断提升治污控污的科技化水平。

三是制度保障要“创新”。要积极探索实施月度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污染物排放许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完善监管、处罚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规范、公平、统一的市场环境。

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我们会进一步树牢“双统筹、双促进”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彻底转变发展方式和建设模式,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确保环保达标、工程提速、投资增长、民生改善。我们坚信在您和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在全体环保人员共同努力下,找准问题、重点突破,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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