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86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提案
  • 2019-11-19
  • 2019-11-19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0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2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友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进行追溯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市进行了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主要管理对象为工业危险废物,由于法律法规及郑州市管理实际,医疗废物目前暂未纳入试点,但该工作的应用已经纳入今后工作计划,现将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我市对危险废物监管系统进行应用试点情况

(一)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各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呈爆发性增长态势,因监管难度大、处置成本高,危险废物流入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处置、随意填埋倾倒等现象十分严重,并呈上升态势,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存环境。近年来全国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基本都是与此相关。而去年全国的“拒绝洋垃圾”和生态环境部去年至今开展的“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活动,也宣示着国家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视程度的全面提高。

与当前危险废物管理的严峻形势相比,环保部门在危险废物监管方面起步晚,存在着配套政策法规还需制定、修改和完善,人员、装备、资金等资源严重匮乏,管理内容繁杂、取证定案难等问题。郑州市作为全省工业经济发达、危险废物种类多数量大的省会城市,上述问题尤为突出。如我市近4000家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只有市环保局危废辐射监管中心的危废管理科8人和各县区环保局危废科的两、三人监管。多年实践也证明,现行的完全依靠人力进行现场监督管控、手工填写档案、人工书面数据统计的管理模式,存在着监管任务繁重易漏、数据获取和更新方式落后、获取信息不全面、数据质量不高、信息加工处理水平低等弊端,尤其是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颁布实施后,环保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风险加大,疲于应对的现象屡见不鲜,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对危险废物“要实施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控”的法定要求。

同时,由于法律要求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都要纳入管理,对于企业来说,现有管理模式审批程序繁琐、各类档案管理严格,守法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太高,从而造成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率过低。

为解决当前危险废物管理任务繁重、人员严重短缺、企业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我局借鉴湖北等省、市管理先进经验,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响应国家“互联网+”战略要求,采取物联网、大数据等智慧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探索建设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实施危险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精准执法水平。

(二)关于物联网应用于环境领域的有关政策要求

1.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并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其中明确提出通过“加强物联网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实时监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领域的研发应用,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2.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和“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明确了2016年—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目标,并对健全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生态状况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与应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监测信息共享与发布,以及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3.2015年,“互联网+”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又连续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

4.2016年12月6日,李克强总理签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污染特性与环境效应、危险废物溯源及快速识别、全过程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技术等领域研究,加快建立危险废物技术规范体系。

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

深化环境服务试点,创新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环保“互联网+”、环保物联网等污染治理与管理模式,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

由此,“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全面推动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还有:


政策法规和措施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务院

   

2016年12月

   



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

   

环境保护部

   

2016年2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

   

环境保护部

   

2016年2月

   



“互联网+”绿色生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

   

2016年1月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国务院

   

2015年8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国务院

   

2015年7月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5年7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务院

   

2016年5月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2年2月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

   

2011年10月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

   

2008年3月

   


(三)积极试点,推动物联网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应用

郑州市政府积极贯彻国家“互联网+”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地应用,我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试点运行至今。

2014年7月15日,我局组织全市28家产废、处置单位在江河宾馆会议室召开危险废物物联网试点调研会。

2015年4月21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环保局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技术应用试点(一期)的通知》。

2015年10月22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技术应用试点(二期)的通知》。

2016年3月30日,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27日,郑州市危废物联网管理平台与河南省固废信息系统两网融合对接会议在省环保厅召开。

2016年12月7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28日,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的通知》。

(四)郑州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运行成效

郑州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管理平台经过三年多的运行,提高了全市的产废企业和处置企业规范自身管理、加强风险排查的意识和能力,避免了数据造假,保证危废全过程实时状态监控和预警,大大提高了全市危险废物监管水平,降低了危险废物违法案件的发生。目前全市已审核注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000家左右,占河南省固废信息系统中全省18个地市及10个省管县已注册企业总数量的70%以上。其中经营单位24家,运输单位28家,累计产生电子转移联单18210条,危险废物入库记录23016条,郑州市内转入转出危险废物流向基本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

1.改变了管理信息获取渠道,更科学、更迅捷。在系统未建设运营之前,危废数据主要是地方报送和常规统计取得,以纸质为主,获取信息不全面、信息加工处理效率低,很难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情况。

系统建成之后,对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及利用等关键环节,通过采用实时视频监控及定位、电子联单、自动化信息采集存储及读取处理、远程可视化管理等物联网技术,在保障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与安全性的同时,提高了环保部门的监管效率和能力。

    2.减轻了企业负担,更高效、更方便。在使用纸质联单时期,企业危废转移需要经常到当地环保部门往返办理手续,工作人员在不在、联单够不够、领导在不在、印章管理人员在不在等因素都拖延了办事效率,跨地市转移危废则更复杂,守法守规企业颇有微词。系统建成运营后,企业按照规定填报基本信息、申报登记、电子台账、转移计划后,由当地环保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就可自行转移,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同时,处置单位也可以根据企业转移申请作出科学的车辆调配和路线划分,有利于及时收处和降低运营成本。

3.降低了失职渎职风险,防范了廉政风险,环保监管更准确,预警提醒更及时。由于所有数据均长期在系统中保存,对于任何环节出现的问题都能查找,因此能准确定位、快速查找,有利于快速办案。系统设置有基于《固废法》规定的诸如“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等预警子系统,在出现此类违法行为之前能明确提醒监管部门和企业,有效预防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而言之,该系统的建成与运营,有效推进了郑州市危险废物管理由传统人工管理方式向现代化智能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了郑州市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精确执法水平,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基层环保部门长期存在的危险废物监管难到位、法规政策难以落到实处的问题。

(五)我局对全市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运行的要求

在全面贯彻国家“互联网+”战略、积极推进郑州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运行的同时,我们也积极响应国家对企业“减负增效”的要求,要求物联网运行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平台的技术维护,并保障平台网络的正常运行。在推行物联网系统过程中,严格坚持软件免费使用原则,严禁唯一指定,要求技术服务单位公开相关物联网终端设备的接入数据标准,保证同类厂家设备能够接入到平台里来,鼓励市场充分竞争。

1、产废企业可以选择危险废物物联网运行公司提供的设备,由该公司负责调试;

2、产废企业可以到网上或厂家购买硬件设备,物联网运行公司要开放接入端口,并负责调试;

3、相邻近的几家产废企业可以购买一套设备“共享”,分别登录各自帐号联网;

4、对于产废量小的废矿物油产生企业,可由废矿物油收集证的经营单位代为登录联网;

5、物联网运行公司要免费为未配置设备的产废企业免费上门服务1到3次。

(六)强化廉政教育,破除懒政怠政思想,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监管新模式

我局工作人员一直本着有利于工作、探索创新模式的出发点,在物联网系统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要求,不触碰法纪红线,不与物联网公司发生经济联系,不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努力成为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合格党员。同时解放思想、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破除“无过便是功”和懒政怠政思维,破除“软、怕、躲、退”思维,克服个人患得患失、顾虑重重、明哲保身做法,以积极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抓机遇、有作为,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监管新模式,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积累经验和教训。

二、关于医疗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计划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全国人大正在积极修订,预计今年出台,现行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将修订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来源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第四章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行和管理”中,第十八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采用电子转移联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应当与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暂不具备电子转移联单运行条件时,可以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格式见附表,由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印制。”

其次,由于医疗废物的管理前端在卫健部门,转移监管在交运部门,后端的处置在生态环境部门,所以该系统的应用更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撑,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郑州市拟新的法规出台后,将联合卫分健、交运、城管(宠物医院的管理)以及供销社、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医疗废物的信息化建设。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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