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19-0088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提案
  • 2019-04-25
  • 2019-11-19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75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75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焜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限制郑州燃油机动车快速增长、改善交通与环境”的提案收悉,关注到机动车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关注生态环境、注重人民健康的意愿,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会议进行认真研究,指定专人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涉及市环保局职责部分

    提案建议中“建议限制燃油车快速增长,改善环境污染”涉及我局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部分职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动车基本情况及污染现状

一是机动车保有量大、增长速度快。截至2018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约410万辆,汽车突破350万辆,位居全国第七位。其中,柴油车35万余辆,约占11%。根据郑州2016年大气灰霾污染专项研究成果,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为25.5%,为PM2.5第二大来源。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约70%和90%。

二是郑州是全国物流中心,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大型物流批发市场等数量众多。据统计,我市共登记注册货运企业4.5万余家(户)、物流企业819家,共有柴油车9.7万辆。

三是郑州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过境运输车辆数量庞大(2018年5月4日当日过境车辆91万辆,其中客车59万辆,货车32万辆),尾气排放污染严重。

    (二)国家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治理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就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多次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2018年4月2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列为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

二是2014年9月15日,原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提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明确黄标车为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三是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提出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各地制定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四是2019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指出要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快降低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我市不断强化措施,突出抓好“两抓”

    1.柴油货车限行抓源头。随着我市城区构架的不断拉大,原有的郊区和过境高速公路被划入城市建成区内,四环道路已经被纳入城市道路管养,而大量的柴油货车在城区内穿行,带来了道路破损不堪和污染穿城问题,给城市空气质量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交通、公安、商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环文﹝2018﹞198号),规定绕城高速-北四环以内,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全天禁行;4.5吨以下国四及以上厢式货车分时段限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确需入市车辆办理通行证件后进入,以限行促淘汰更新、以限行促升级改造。

    2.“1050+1”专项执法抓管控。一是一次性建设安装10套机动车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并实现联网,投入运行以来共有效抓拍车辆1400余万辆次,对抓拍监测超标车辆生态环境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实施信息共享、跨部门联合惩戒。有力的震慑了机动车排放超标行为,促使超标车辆所有人主动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二是按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公安部门检查站、交通部门固定超限检测站、进京及进市主要卡口统一选定50个设卡点位。自2017年10月开始,市、县(市、区)两级公安、交通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卡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超标等行为。查处情况实行日报告、日通报制度,构建了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三是采取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车辆的方式对全市运输物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实施上门抽测,重点对老旧车辆进行抽测,严厉打击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超标车辆由环保部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拒不治理的依法依规限制其年审并予以处罚。

通过源头和执法管控,有力的震慑了柴油货车尾气超标行为,促使超标车辆明显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坚决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贡献。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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