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74/2019-00221
  •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提案
  • 2019-12-31
  • 2019-12-31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190242号提案的回复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19024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志学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第20190242号《加强郑州公共急救体系建设,普及心肺复苏技能培训》的提案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切合实际,对加强急救体系建设、提高心脏性猝死的抢救成功率具有指导意义。          

一、我市开展急救知识及技能普及的现状

郑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一直着力于提高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水平,大力开展急救知识社会普及教育活动。一是连续多年围绕“健康大讲堂”等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全市急救医疗行业,深入学校、住宅小区、企业、地铁、火车站等场所,开展群众性急救知识普及,以及急救技能的培训,每年约开展宣传普及活动约100余次,受益人群50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开展“急救核心课程”培训,委托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免费为社会公众开展急救知识及急救技能培训。采用小班制教学,每期学员不超过30人,通过“急救理论知识讲解+急救技能实操+急救技能考核”方式,利用1天的时间进行集中培训,确保受训人员切实掌握心肺复苏、气道异物解除手法、AED操作等急救技能,近两年已开展20余期,接受培训人数近千人。三是依托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建设郑州市急救科普长廊,通过模拟场景等方式宣讲急救知识、急救常识,对公众免费开放,接受团队预约。目前,该急救科普长廊已经常态运行。四是与河南商报等新闻媒体联合,组织学生开展“走进120”活动,宣讲急救知识、培训急救技能,近两年已开展约20期,共有学生等群体1000余人参与活动。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自救互救能力的举措

(一)加大急救知识及急救技能普及培训力度

在总结以往“小班制教学模式”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从原来的一个教学点,增加为多个教学点,让更多有意愿接受急救技能培训的人员,有机会接受培训。计划逐步将省会郑州45家省、市急救网络医院作为培训点,自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底,利用2年半的时间,开展“全民急救技能普及”活动;由政府出资采购必要的急救培训设施,配发到各急救培训点,按照5位老师用10套设备每期培训30人的标准,统一课程内容和考核标准,每个培训点至少每年完成4期急救技能培训,预计开展培训270期,预计培训人员8000余人次。通过这种面对面、手把手的培训让参与学习的市民能够切实掌握心肺复苏术和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应用技术。对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授予郑州急救志愿者证书;在每期培训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图片和文字等活动详情,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

(二)积极推进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普及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操作简单,安全性好,在公共场所配置AED设备,对于提高心脏骤停急救的救治成功率效果显著。目前AED在我国的普及率较低,全国范围内仅小部分城市在机场、地铁车站和运动场馆等配备该急救设施。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及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在公共场所合理配备AED是完善公共急救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迫切需要。郑州市卫健委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应急医疗保障工作,将结合社会需求及工作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探索推进AED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一是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将AED配置纳入政府健康规划,将AED购置、后续维护、更新费用以及培训、宣传费用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组织捐赠及企业自行购置安装。二是结合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布局规划,研究确定AED配置地点、数量,为未来逐步分批分阶段推广AED配置使用提供依据。三是探索建立统一的AED设备监管维护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AED的安装及维护等工作,确保设备有效运行。

(三)加大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力度

提升社会自救互救能力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特别是第一目击的急救,对于提高心脏骤停等急危重的抢救成功率作用重大,但“不愿救、不敢救”的情况,困扰着社会自救互救能力的提升。郑州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郑州电视台在第四套节目中专设“卫生与健康”专栏,每周五播出卫生健康基础知识,急救常识与基本技能科普教育已纳入其中,旨在通过相关知识的普及,让更多地市民了解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一些基本要领。

(四)探索对出手急救行为予以表彰

面对社会上对突发的急危重患者“不愿救、不敢救”的情形,需要通过正确的方式予以引导,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拟探索在卫生行业对第一目击者出手急救行为予以表彰,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自救互救能力。

我市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等对急救培训及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出了明确规定及要求。随着该《条例》的实施,我们坚信,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在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工作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深入推进并切实发挥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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