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75/2019-00021
  • 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 政务
  • 2019-06-06
  • 2019-06-06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871号提案的答复

刘相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智慧社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接到该提案后,局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具体办理落实到人,要求办理人带着责任、带着使命、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切实做到快办、精办、实办。

 一、智慧社区建设势在必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民明电〔2018〕17号)有关要求,各地当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增强社区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1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47号)等文件中也都提到了智慧社区的建设内容,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构建集社区安全、居住、购物、教育、养老、物流、医疗、个性化服务和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功能的智慧社区系统,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据此,智慧社区建设势在必行。  

二、智慧社区建设的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我市社管办牵头,组织完成了《郑州市智慧社区建设指南》的编制。2019年初,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组织撰写了《郑州市智慧社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全市智慧社区的建设推进进行了总体描述,为确保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和易操作性,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市民政局、金水区政府、鑫苑名家小区、中原区政府、汝河路社区、中原新城社区等部门(单位),就建设平安社区、智慧社区提出建议需求,并将征求意见稿发至所有县(市)、区、及相关市直部门,进一步收集反馈意见。

三、当前我市智慧社区建设的推进难点

一是目前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无法确定市直部门牵头单位,影响项目实施落地。去年我市社管办牵头,组织完成了《郑州市智慧社区建设指南》的编制,同时对智慧社区建设需求进行了一定的前期分析。随着2019年政府机关机构改革,社管办就地解散,人员分流到政府办其他部门,而民政局的社区建设处也连部门及人员全部转至新成立的郑州市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截止目前,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的三定方案并未下达,目前难以明确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市直部门牵头单位。

二是由于缺失市直牵头单位,就不易细化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及需求、进而明确智慧社区建设的项目方案以及确定的资金来源,导致后期工作进展受滞。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密切关注相关单位三定落地情况,据此调整、确定市级部门牵头单位,进行垂直管理。

二是考虑出台一套智慧社区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将评价结果与社区物业费标准挂钩,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对于无主管社区建议由政府兜底建设。

三是结合郑州市目前现状,智慧社区建设建议由政法委牵头、公安机关指导,依托“雪亮工程”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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