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0-00013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案,答复
  • 2020-01-07
  • 2020-01-07
关于规范道路建设,提高城市容貌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349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燕伟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道路建设,提高城市容貌”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完整街道品质提升

(一)《郑州街道设计导则》

街道是城市空间的重要载体,是连通城市的通道和市民公共生活的舞台,最能体现城市活力和特色。我局于2018年初开始谋划编制我市街道设计导则,目前已经完成《郑州街道设计导则》成果,并经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

导则编制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郑州特色、高点定位”为准则,按照“全覆盖、全要素、全流程”的管控原则和“精细化、标准化、品质化”的设计理念,实现从“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道路红线”向“完整街道”、“工程设计”向“人文关怀”方面的理念转变。

(二)突出绿化隔离、提高慢行品质

对于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道路,断面规划均设置2或3米宽的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大于1.5米的隔离带设计种植乔木,人行道宽度大于5米时规划两排行道树,人非隔离的行道树采用连续绿化形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行人步行舒适度。同时提出绿化带要做到乔木、灌木及花草搭配,实现绿化层次性效果。

二、人行过街设施规划

2017年,我局组织编制完成《郑州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步行过街设施是城市步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畅达安全的设计理念

保障安全是方便行人通行,减少行人交通事故。保障安全要求在规划人行过街设施的阶段,即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行人及非机动车给与必要的保护,对机动车给与必要的安全警示,减少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

(二)过街设施间距

过街设施的间距重点取决于三个因素:道路等级、用地类型、步行强度。道路等级越低,机动化优先程度越低,步行过街设施间距可适度减小,(次干路<主干路<快速路);土地类型越趋近生活化,过街设施间距越小(居住及社会服务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绿地<工业仓储用地);步行强度越大,过街设施愈应密集布置。

(三)人行过街设施设置位置

该规划近期建设目标要求加密重点地区过街通道,推进立体过街通道的建设。本次规划对立体过街设施设置提出可达性、便捷性、安全性要求,要求结合快速路、主干路考虑人行过街;在大型商业设施、轨道交通车站、快速公交(BRT)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大型文体场馆等高密度人流集散点附近设置立体过街设施;在医院、学校等公用设施附近,较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地段设置立体过街设施。

三、以人为本的交叉口设施规划

道路交叉口设计优先保障行人平面过街设施,利用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合理设置安全岛及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另外,通过合理设置路缘石半径,缩短行人过街距离,引导机动车减速右转,完善无障碍设施,关注弱势群体,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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