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70/2020-00016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案,答复
  • 2020-01-07
  • 2020-01-07
关于支持郑州市休闲农业园区(企业)建设用地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462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陈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郑州市休闲农业园区(企业)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局对您的提案非常赞同,并积极支持休闲农业园区(企业)建设,具体答复如下:

一、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缓解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形势。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条件和途径,制定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打造成产业、服务业、住房等项目发展的新平台,促进城乡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在下一步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用地纳入我市的年度计划指标,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三、对休闲农业发展用地加快审批程序,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局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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