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1609197/2020-00019
  •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提案
  • 2020-01-13
  • 2020-01-13
关于切实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工作法律法规的建议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4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巧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进行了认真地学习与研究,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在文化建设中具有


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文化立法取得了很大进展,一批文化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初步形成了覆盖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等全方位的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治保障。

一、制定《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非遗法》和《河南省非遗保护条例》,郑州市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历时三年多的时间,于2019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了《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保护办法》对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培养、经费保障、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操作性更强的制度保障。

二、今年文化和旅游部第1号部令颁布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传统村镇、街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专项保护规划。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必定极大促进因城市拆迁、新型城镇化建设导致流失的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近几年来,每年的春节期间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我们都举办全市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宣传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营造全社会关心非遗保护的氛围。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喜迎十九大,文脉颂中华”“文同源 心相连--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暨儿童美术作品交流展”“春雨工程—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边疆行”“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

此外,我们还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资金对我市的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予以补助,推动大运河文化带—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项目立项,协调市人才办、人社局将我市的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纳入我市的“智汇郑州”人才政策范围等工作。

非遗保护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我们将按照“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保护方针,积极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将我市的非遗保护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再次衷心感谢您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2019年5月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文广旅局非遗处     邮    编:450018

联 系 人:陈万进                  联系电话:69095827

抄    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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